屯門童黨貪玩偷4的士 「揸大膽車」最遠80公里 5少年涉4罪被捕
撰文:林振華
出版:更新:
屯門出現「偷車童黨」。5名15歲至16歲男童出於貪玩偷走區內4輛的士,眾人不但「揸大膽車」,最遠去到80公里,而且逃走前將的士隨處停泊,甚至順手牽羊偷取車內700元現金等財物,警方經調查後昨日(19日)以4項罪名拘捕5童,並起回4輛失車,初步相信沒有集團幕後操控。
涉案5名男童年齡介乎15歲至16歲,全部沒有駕駛執照,涉嫌「未經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車內盜竊」、「無牌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共4項罪名,正被扣留調查。據了解,他們偷走的士後,所有人有份駕駛,幸未有釀成車禍,最終將車隨處停泊便逃走。
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高級督察馬程浩交代案情,本月4日至上周五(17日)期間,區內有4輛的士被偷走,探員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經情報主導和深入調查後,鎖定疑犯身分,昨日凌晨作出拘捕,初步調查顯示眾人出於貪玩,針對深夜時分停泊在的士站內、未有鎖好或車內有後備車匙之的士,偷車後「揸大膽車」,而且偷取車內財物,合共700元現金、行車記錄儀、司機駕駛執照。
警方已經成功尋回4輛失車,根據原來停泊位置和被尋回的地方,最遠相距80公里,最近則是30公里。案件交由屯門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跟進,調查仍然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暫時未有證據顯示有集團幕後操控。
另外,被問及被捕人是否和昨日有的士在屯赤隧道內逆線行駛一事有關,馬程浩表示,沒有證據顯示兩者有關係。
馬程浩強調,未成年人士沒有持有駕駛執照,仍然冒險駕駛,不但犯法,而且對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風險,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4條,如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7年監禁。馬亦建議司機應將車停泊在良好管理和防盜系統的停車場,切勿泊在偏僻地方和在車內放有貴重財物,車內亦應有防盜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