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兩電單車1月遭縱火 警拘兩青年 揭另涉4縱火刑毁案
撰文:梁曉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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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軍澳今年1月發生電單車遭縱火案,警方經過查後,昨日及今日(8日及9日)拘捕兩名涉案青年,經過查後發現兩人另涉該區3宗縱火及一宗刑事毀壞案。兩人正被扣留調查,案件合併交由將軍澳警區科技罪案調查隊人員繼續跟進。
今年1月23日凌晨約3時55分,將軍澳彩明街一個電單車泊車處兩部電單車起火,途人發現報警,消防到場將火救熄,初步調查後相信起火原因有可疑,案件列縱火,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其後將軍澳警區科技罪案調查隊經調查後,昨日及今日分別在天水圍區及九龍城區,拘捕一名22歲姓蔡男子及一名20歲姓蘇男子,涉嫌縱火及刑事毀壞。警方進一步調查後,相信兩人亦涉嫌與1月21日至1月30日,在將軍澳區發生的另外3宗縱火案及一宗刑事毀壞案有關,他們涉嫌以淋潑油漆進行非法收債活動,以及焚燒單車及紙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