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兒子」來電求交保釋金 72歲翁被呃$4萬 警拘52歲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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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騙案未有遏止跡象,警方前日(27日)接獲一名72歲男子報案,指接獲懷疑是「猜猜我是誰」騙徒的來電,對方聲稱為同事兒子,並訛稱被警方拘捕,要求報案人提供保釋金,騙徒其後假扮報案人同事的朋友到報案人的住所外,向其收取約4萬元現金,報案人依言支付,其後與同事聯絡,方知受騙報案。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人員第六隊接手跟進,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昨日(28日)在油麻地拘捕一名52歲姓鍾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現交由屯門警區刑事支援隊跟進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警方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檢獲手機等證物。(警方提供圖片)

警方指出,截至2022年底,警方共接獲27,923宗詐騙案件,當中電話騙案共錄得2,831宗,佔整體騙案數字約百分之十;涉及被騙款項約港幣10億元。電話騙案手法層出不窮,其中包括假扮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業務伙伴致電受害人,以不同原因訛稱自己需要現金應急;並指示受害人不准掛斷電話,及要求把款項存入指定的銀行帳戶、或將現金放置於指定地點、或親身交予有關同黨。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有以下呼籲:

(1)切勿將金錢存入陌生人的帳戶或放在公眾地方;

(2)切勿交出銀行帳戶號碼以及網上理財密碼;

(3)若來電者稱已脅持子女、親戚或朋友,請即報警;

(4)切勿輕信騙徒的說話,有需要時致電子女、親戚或朋友求證;

(5)切勿向來電者透露子女、親戚或朋友的名字;

(6)提醒身邊長者上述防騙信息,特別是一些較少閱報及看電視的長者;

(7)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諮詢熱線18222,或報警求助。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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