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無人機令》本月實施 警夥民航處首執法揭4違例拘2人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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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無人機令》本月1日全面實施,民航處和警方前日(9日)起一連三日在維港兩岸展開首次聯合執法行動,總共發現4宗違例個案,當中兩人被捕,餘下案件交由民航處跟進,呼籲市民進行「無人機」註冊,瀏覽民航處電子平台,留意最新限制飛行區地點和安全知識。

警務處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支援)警司余兆泉和民航處署理高級民航事務主任林慧詩(左至右),透過宣傳教育,加強市民使用小型無人機的安全意識。(林振華攝)

警務處重大事故科大型活動策劃組(支援)警司余兆泉交代案情指,行動中總共發現4宗違反《小型無人機令》個案,涉及4名男子,年齡介乎20至41歲,檢走4架無人機,分別是各自兩架甲一類和甲二類小型無人機,當中兩宗個案發生在上周五,警員在尖沙咀和中區巡查期間,發現一名20歲非華裔男子涉嫌在中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即重量為250克至7公斤)到終審法院上空的限飛區,另一名41歲姓關本地男子涉嫌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二類小型無人機到高鐵西九龍管制站上空的限飛區,警員作出拘捕,同時檢走小型無人機。

警員進一步調查後,發現兩人亦未有註冊為遙控駕駛員、未有為其甲二類無人機註冊,以及違反飛行高度要求,涉嫌「未有註冊為註冊遙控駕駛員而進行飛行」、「未有為其無人機註冊而進行飛行」、「違反飛行高度要求」及「未經許可在限制飛行區內進行飛行」被捕,案件分別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及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九隊跟進。兩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會繼續不定時到放飛熱點執法。

另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28歲姓陳本地男子及一名32歲姓黃本地男子,他們分別於昨日(10日)及今日(11日)在油尖區放飛其甲一類小型無人機(即重量為250克以下)時違反飛行高度要求,以及未經許可下放飛無人機進入民航處處長指定的限飛區,將交由民航處跟進。

民航處署理高級民航事務主任林慧詩表示,今次是《小型無人機令》6個月寬限期完結後、本月1日全面實施以來,民航處和警方首次的聯合執法行動,由上周五起一連三日在維港兩岸執法,目前已有1.8萬人透過民航處的一站式電子平台「SUA一站通」完成註冊,呼籲市民使用小型無人機前進行註冊,而且瀏覽電子平台留意最新限制飛行區地點和安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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