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旺角及新蒲崗搗非法賭檔 42人被捕兼罰款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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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展開代號「戈壁(CROWBEAK)」及「蓄勢(FULLBOOM)」冚賭行動,昨午(9日)突擊搜查新填地街一單位,搗破懷疑非法賭檔,檢獲2張百家樂枱、59副啤牌、10張凳、約4,000元賭款及籌碼等證物。行動中,1名姓李(54歲)女子涉嫌「管理賭博場所」被捕;5男7女(20至66歲)則涉「協助管理賭博場所」或「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人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罰款。

另外,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黃大仙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黃大仙警區特遣隊及東九龍機動部隊,昨晚(9日)亦展開代號「勇爵(BRAVEDUKE)」及「犁庭掃穴(LEVINGTON)」行動,在新蒲崗一工廈搗破百家樂賭檔,檢獲2張百家樂賭枱、約6萬元賭款、面值約33萬元籌碼及一批賭具。

行動中,姓林(77歲)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姓邵(67歲)男子及姓何(48歲)女子,則涉「協助經營賭博場所」;另外,單位內11男15女(20至72歲)均涉「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所有人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罰款。

警方表示,犯罪份子所經營之非法賭場位於民居附近,其衛生情況非常惡劣,並對附近民居造成極大滋擾。警方會繼續執法,打擊有關非法活動及提升區內治安。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