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將討論不控湯顯明 要求律政司解釋
撰文: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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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及在任期間花費奢華,又收受名貴禮物,律政司於上月27日決定不作檢控。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通過要討論有關事件,把事件放置於待議事項,決定何時討論,屆時會要求律政司解釋不檢控原因。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於上月29日,即律政司宣佈不檢控湯顯明的兩日後,去信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指律政司決定不起訴湯顯明,引起社會廣泛討論,故促請委員會把事件列入議程,並邀請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會議,解釋不起訴的原因,並公開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就案件提供的法律意見,以釋公眾疑慮。
廖長江不允議題「打尖」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午討論劉慧卿的信函,在無議員反對下,通過把事件設在待議事項,下月21日,即下次會議舉行時,決定何時討論有關議題。民主黨劉慧卿和涂謹申均不滿委員會主席廖長江,未有安排下月會議立即討論不檢控湯顯明,但廖長江指,委員會現時待議事項已積壓達22項,故不能讓其他議題「打尖」。
湯顯明於2007年7月至2012年6月,出任廉政專員。相關廉署刑事調查始於2013 年 4 月,他被審計署揭發在任期間涉嫌以分單報銷費用,再被傳媒披露花大量公帑酬酢送禮,廉署其後展開刑事調查,並由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親自領導調查。不過事隔兩年多後,律政司於上月27日,指研究廉署調查報告及英國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的獨立法律意見後,認為沒足夠證據起訴,但強調不起訴,並不代表認同湯顯明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