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牛池灣村搗非法百家樂檔 14人被捕兼罰款 最細15歲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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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大仙警區特別職務隊及特遣隊展開冚賭行動,昨(17日)傍晚約5時半,突擊搜查牛池灣村一單位,搗破懷疑非法百家樂賭檔,檢獲近40副啤牌、少量賭款、少量枱櫈及總值約60萬元的籌碼。行動中,姓李(64歲)女子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1名31歲女子涉嫌「協助經營賭博場所」被捕;6男6女(15至65歲)則涉「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全部人同時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罰款。所有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行動中,14人被捕,最細15歲。(警方提供)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任何人經營或協助經營非法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而任何人士在賭場內賭博,亦屬違法,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3萬及監禁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