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油尖掃黃拘16名內地及外籍女子 檢獲6萬元現金及避孕套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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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油尖警區聯同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西九龍機動部隊及入境事務處,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7日)下午約2時在區內展開代號「冠軍」(CHAMPION)暨 「烽火」(FIRESTORM)的聯合反非法勞工及掃黃行動。行動中,人員在彌敦道、佐敦道及赫德道一帶,共拘捕3名內地女子及6名外籍女子,年齡介乎29歲至42歲,分別涉嫌「逾期居留」及「外出時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人員亦突擊搜查區內多間酒店及商廈單位,共拘捕6名外籍女子及1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23歲至44歲,分別涉嫌「違反逗留條件」及「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行動中,人員檢獲一批證物,包括約6萬元現金、按摩油及避孕套等。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案件交由相關部門繼續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而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