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黃碼│警揭3「黃碼」人士違規入受限處所 2人收告票1人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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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Facebook專頁表示,有個別人士漠視「黃碼」限制的規定,在「疫苗通行證」仍然顯示為「黃碼」的情況下進入餐飲處所或受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警方與相關部門協調後,成功識別出3名涉嫌違反相關規例的市民,在沙田區及中區向其中一名25歲男子及一名24歲女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以「欺詐罪」於元朗區拘捕另一名涉嫌使用他人疫苗通行証二維碼進入餐飲處所的24歲女子。案件交由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11隊跟進。今次為警方首度公布向「黃碼」違規人士執法。
同時,警方亦在大埔區及中區檢控一名53歲餐廳女負責人及一名48歲美容院女負責人,涉嫌違反第599F章規例。警方已要求相關處所即時採取減低傳播風險的相應措施,該餐廳須按規定,在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4時59分停止堂食,並在其他時段不得安排多於二人同坐一桌,為期14天;而該美容院則須關閉處所14天。
警方提醒,如屬「黃碼」的市民並進入餐飲處所及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被定額罰款5,000元;而所有餐飲處所及受第599F章規管的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負責人須禁止屬「黃碼」的市民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警方呼籲市民關鍵時刻切勿掉以輕心,應齊心協力,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的相關規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