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墮加密貨幣投資騙案 在虛假平台上投資 損失逾$340萬

兩男女墮加密貨幣投資騙案 在虛假平台上投資 損失逾$340萬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加密貨幣投資騙案停不了!大嶼北警區及荃灣警區近日分別接獲兩名受害人報案,兩人在8月至9月期間,均於網上認識一名加密貨幣投資者,其後被誘騙到一個虛假平台投資,期間再不停滙款到騙徒銀行帳戶,至無法拿回款項才方知受騙。兩名受害人分別為40歲珠寶男商人及26歲本地女子。

兩男女墮加密貨幣投資騙案/圖為比特幣的美術制圖。(Reuters)
兩男女墮加密貨幣投資騙案/圖為比特幣的美術制圖。(Reuters)

今年8月下旬,一名40歲珠寶男商人在大嶼北住所內,透過WeChat微信認識一名加密貨幣投資者,其後對方通過虛假平台誘騙受害人投資加密貨幣。男商人不虞有詐,於9月期間,共10次匯出合共港幣約338萬港元至6個轉數快戶口,其後當受害人再匯出款項,但未能提取款項時,才察覺自己受騙報警,案件由大嶼山警區重案組調查。

另一宗案件同樣在8月發生,一名26歲女子透過交友程式上,認識了一名同樣報稱為加密貨幣投資者的男子,其後他們發展網戀,受害人對騙徒深信不疑。騙徒手法如出一轍,利用一個虛假的應用程式,誘使受害人投資加密貨幣。

8月至9月期間,受害人聽從虛假應用程式的客服人員指示,分13次匯出合共港幣約2萬1千元至9個本地銀行賬戶。其後,當受害人無法取回她曾滙入的錢,同時騙徒食髓知味,再要求女子匯款時,她便得悉被騙,其後報案。

曾成功交易$140萬泰達幣 男第5次落搭失百萬 3騙徒落網包括父子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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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前日(17日)接獲一名46歲男子報案,指他早前透過微信的投資群組認識一名自稱內地加密貨幣交易商,並與對方進行4次共值約140萬元的加密貨幣交易;其後欲進行第5次交易時,疑遭對方騙去100萬元現金。據悉,涉案加密貨幣為泰達幣 (USTD)。警方經調查後拘捕3名涉案男女,據悉當中兩名被捕男子為父子,餘下一名女子亦與兩人相識。案件由觀塘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指,事主於前日按該名「內地加密貨幣交易商」的指示,在一名自稱為中介人的女子陪同下,到觀塘區一公司辦公室內進行第5次交易時,將100萬元現金及電子錢包連結交給另一名男子,以換取等值的加密貨幣。該名男子懷疑吩咐他人將現金帶離上址,並聲稱已將加密貨幣轉賬至該名女子提供的電子錢包。事主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觀塘警署。(黃學潤攝)

警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拘捕該名自稱中介的56歲女子,以及涉嫌吩咐他人帶走現金的53歲男子。警方經進一步調查,昨日(18日)於觀塘區拘捕涉嫌帶走現金的29歲本地男子。3名被捕人均姓蔡,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據悉,兩名被捕男子為父子,均與被捕女子相識。

警方呼籲,市民應注意加密貨幣交易風險。詐騙集團往往會先與受害人進行正常交易,以博取受害人的信任。其後,當受害人與騙徒進行大額交易時,騙徒會在取得有關款項或加密貨幣後,便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因此,市民在進行加密貨幣交易時,應先考慮有關的風險,並且選擇信譽良好的店鋪。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財產,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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