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國安處拘捕兩男 涉社交平台發煽動意圖帖文

警國安處拘捕兩男 涉社交平台發煽動意圖帖文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方表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27日)下午在葵青及深水埗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年齡分別18及2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分別涉嫌多次於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的惡感及敵意,以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他們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兩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消息指,兩人涉在社交平台發布包括「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內容。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已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拘捕36歲男子 涉社交平台發布煽動意圖訊息 今午提堂

撰文:凌逸德
出版:更新: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二十四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香港警隊及司法機關憎恨、要求制裁政府官員及煽動使用暴力等。

消息指,被捕人為巴士維修技工,他於2024年開始在Facebook釋出過百段具有煽動意圖的帖文,例如「黑警亂棍打市民」等。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資料圖片)

國安處今日(22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該名男子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於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昨日(21日)於東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6歲男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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