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3工廈公司遭爆竊失$80萬電子零件 警拘控2男主腦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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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頭角及觀塘區工廈日前發生連環爆竊案,3間貿易公司合共損失約80萬元貨物。警方經調查後鎖定一個爆竊集團,拘捕兩名38歲及41歲懷疑男主腦,兩人已分別被檢控,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於本月4日至14日接報,指3間位於牛頭角及觀塘區的工廠大廈內的貿易公司,店門遭人毀壞,總值約80萬元的電子零件及手機配件懷疑被偷去。秀茂坪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發現案件涉及一個爆竊集團,調查後鎖定一批涉案疑犯,並在周一(15日)起一連三日進行拘捕行動,於九龍城及旺角區拘捕兩名分別38歲姓黃及41歲姓曾男子,涉嫌「爆竊」、「盜竊」、「偽造文件」、「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
警方指被捕兩人相信為該爆竊集團主腦,其中黃男已被暫控「盜竊」、「入屋犯法」、「停牌期間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案件已於周三(1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另外曾男亦被暫控「入屋犯法」及「偽造文件」罪,案件已於今日(19日)上午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行動中,人員亦檢獲爆破工具、虛假車牌及一些懷疑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警方指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亦正追查案中失物下落。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另外市民若被兜售及販賣不明來歷的貨物,應確定貨物來源,若貨物與盜竊罪有關,買家可能會觸犯香港法例210章34條的接贓案,可被判處監禁14年。
警方同時呼籲公司負責人,切勿將大量貴重財物存放於單位或店鋪當眼位置,同時應加強門閘的防盜裝置並啟動保安系統,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另外,商廈保安或停車場職員應加緊巡查,租車公司亦需提高警覺,如發現可疑車輛或人仕,應及早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