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4月13日下午約1時接獲一名36歲非華裔男子報案,指早前回應陌生人在facebook的招聘廣告,對方聲稱透過充當網上購物買家,於購物平台以點選購物推高商家名氣,以賺取佣金。事主按照指示,先後把約7.7萬元存入至對方指定的戶口以作平台購物之用,惟事主其後與騙徒失去聯絡,懷疑自己受騙,於是報案,總共損失約7.7萬元。警方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指出,騙徒的招聘廣告一般聲稱「揾快錢」、「高人工」、「即日出糧」或「在家工作」;對應徵者年齡及學歷要求低或無需工作經驗及履歷;不會提及實際職位或工作內容,並只提供即時通訊軟件或手機號碼聯絡方法。有騙徒更會於受害人初次存款後以發放佣金來獲取受害人信任。警方呼籲市民,如有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