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反走私檢1.1億元貨拘4男 首揭用船偷運逾千萬現金到澳門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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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海關聯合反走私行動,破獲兩宗海上走私案檢獲1.1億元貨品,拘捕4人。其中香港海關首次發現不法份子透過內河船,將大批現金以貨物做掩飾由香港偷運到澳門。該批現場只用紙箱載住,海關相信有意圖掩飾現金,更懷疑是犯罪得益或洗黑錢有關,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另外海關在貨櫃檢獲一批紅酒,不法份子試圖逃避800萬元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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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新手法 由香港運澳門再返內地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監督鄧惠顏表示,香港海關與不同執法機關作情報交流,打擊不同類型走私活動,近日發現不法份子為了逃避偵查,將走私貨物先由香港運往澳門,再採用不同方法運往內地。港澳海關破獲兩宗海上走私案,首先澳門海關在6月16日於一艘香港駛去澳門的內海船,檢獲總值6500萬元電子產品、雪茄等走私貨物。香港海關亦在6月18日,發現一艘準備駛往澳門的內海船,發現其中4個貨櫃內有紅酒、美容針、電子產品及奶粉,更有2300萬元現金。這是海關首次發現不法份子透過內河船,將大批現金以貨物做掩飾由香港偷運到澳門。

海關表示任何人士經各出入境管制站抵港,並且管有總值高於12萬港元的貨幣或不記名可轉讓票據,需主動向海關書面申報。鄧惠顏指該批現金只用紙箱載住,相信不法份子有意圖掩飾現金,更懷疑是犯罪得益或與洗黑錢有關,不排除進一步拘捕行動。另外海關在貨櫃檢獲一批紅酒,不法份子試圖逃避800萬元稅款。

海關港口及海域科海域行動組指揮官黃智輝進一步講述案情,指人員在6月18日晚上約10時,於香港西北面水域截查一艘內河船並作出檢查。船上有6名內地船員,報稱載有32隻貨櫃準備送到澳門。初步檢查可疑地方,兩個報稱載日常用品及化妝品貨櫃,資料不齊全,連基本貨物種類及重量等資料都沒有申報。另外一個報稱載有波鞋的貨櫃,沒有加上封條去確保安全完整交予收貨人,手法並不尋常。加上另一個報稱載有茶葉的貨櫃,傳出惡臭,人員有理由相信此貨櫃不是載茶葉,而是已經變壞的肉類。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一組指揮官呂少輝表示,檢查貨櫃後發現4個貨櫃內有2萬多支紅酒、一萬多件舊電子產品、一批美容針及4噸凍肉等,估計市值約2200萬元。人員在報稱載有日用品、化妝品的貨櫃中,不但找到走私紅酒,更有2300多萬元現金。當海關人員開櫃檢查時,一開始是一批已申報物品,但到中間位置發現走私紅酒,移出所有物品後,竟有一板貨上有個紙箱放在2300多萬元港幣現金。另外一批走私美容針,包裝盒清楚標示要冷藏,但走私份子將它們放在沒有冷藏設施的普通貨倉,流入市面有機會對健康構成風險。另外走私的凍肉在高溫下可能變壞,構成健康危機。此案檢獲4500多萬元走私貨物,拘捕兩名分別45歲及76歲疑是付貨人男子,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走私和清洗黑錢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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