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借戶口清洗67萬元網售冒牌貨收益 23歲男遭海關起訴洗黑錢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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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昨日(7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條例》)落案起訴一名23歲男子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該男子於2019年9月至12月,案中男子涉嫌利用本港銀行開設的個人戶口為他人收取約67萬元懷疑網上售賣冒牌物品所得的款項。
海關指,在有關款項扣除其報酬後,該名男子再將餘下款項轉帳至第三方戶口。經調查後,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於2020年10月將他拘捕。案件將於今月1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海關會繼續對案件進行調查,不排除會採取進一步拘捕行動。

根據《條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參與洗黑錢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