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學警警察學院首日入班 被揭欠交罰款遭通緝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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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學院驚揭有學警是通緝犯!《香港01》獲悉今日(23日)有新一屆學警首日入班,進入黃竹坑警察學院訓練,其間有長官發現一名學警為通緝犯。該學警因未繳交交通罰款,被法庭通緝。據知警方事後已將該名學警帶返香港仔警署處理。
消息稱,涉事的28歲學警,早於大約一個月前通過警方招募程序,成功獲得聘用,並於今日第一日進入警察學院受訓。未料有學院教官按慣常程序核對學警的資料時,竟發現他被法庭通緝。消息又稱,有關通緝令是涉及一宗因為違例泊車事項(Pol 525),有人遭票控罰款但逾時未交罰款,法庭於是發出通緝令。
據了解,該名學警投考警隊前,曾任職中港司機,其任職公司以其個人資料作為登記車主,所報地址卻是公司地址,其後車輛因違泊事項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惟公司收到告票後沒有處理,事主亦一直不知道有「告票」未交一事。至大約一個月前他獲警隊錄用,當時法庭尚未發出通緝令,故他順利通過警隊審查,至近日法庭才發出通緝令,結果發生學警首日入班被揭為通緝犯事件。據知事主已暫准保釋,法庭下令他須於本月30日出庭應訊。
警方表示,今日經調查後發現一名新入職28歲男學警因欠交交通罰款而被法庭通緝,他已獲准保釋並須於5月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警方正審視該名人員加入警隊接受學警訓練的資格。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定必嚴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