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回顧女警68年歷史 嫁男上司曾可獲嫁妝費
香港警隊的女警歷史是由 1949年開始,經歷68年,由當年全警隊僅1名女性,如今已有4,582名「師姐」,佔部隊總人數15.9%,人數及比例均為紀錄新高。在68年間,女警的職務、待遇也有很大變化,如最初男女警曾是「同工不同酬」、下嫁男上司會有「嫁妝費」、至90年代才開始有「陀槍師姐」等,而女警職位也由當初只是輔助男警行動的副督察,如今已有位列高級助理處長的管理層。
1974年前男女警「不同酬」
警隊在1949年正式招募女警,首位女警名為許錦濤,獲委任為首位女副督察。而警方當年在招聘廣告,強調女警工作為「看守婦女和未成年疑犯,為婦女搜身,不用在街上巡邏」,至1951年第一批女警入班受訓。不過因當年女警職責較衝鋒陷陣的男警較輕,故薪酬不及男警高。至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暴動及六七暴動,女警以「懷柔」手法抑制群眾,證明能力和重要性後,警隊才終在1974年實施男女警同酬,女警人數由1960年的539人急增至1970年的2,072人。
嫁人警隊出嫁妝 鼓勵女警嫁上級
雖然60年代女警人工較男同袍低,不過遇上大喜之事,警隊卻毫不吝嗇。當年只要女警當差滿5年,與男警結婚的話,警隊會向她發放一筆3,000元「嫁妝費」作為特別津貼,相等於女警員1年半的薪金。不過「嫁妝費」是設有條件,女警須不許有不良操守紀錄,且準新郎哥不可是同級的警務人員,警隊官方刊物亦稱此條款「變相鼓勵上下級人員通婚!」
女警制服歷5代改變 90年代警裙終變長褲
第一代(1951至60年代):夏季制服(卡其色恤衫、A色裙、銀扣黑皮帶及黑色平底鞋),冬季制服(白色恤衫、藏青色半截裙、黑領帶、腰帶、深藍色外套);女警還需戴上有警徽的藍色貝雷帽。
第二代(60至80年代):夏季制服(米色連身裙、白腰帶),冬季制服(與第一代相似)。
第三代(80至90年代):夏季制服(米色開胸上衣、腰帶及米色半截裙),冬季制服(獵裝外衣、依階級穿上灰色或白色恤衫、半截裙、深紅色間條領巾及黑絲襪)。
第四代(90年代至2000年):夏季制服(卡其綠色上衣及長褲),冬季制服(深藍色獵裝外衣及長褲、依階級穿上淺藍色或白色恤衫及紅藍間領帶)
第五代(2000年至今):夏季制服(依階級穿上淺藍色或白色恤衫及黑長褲),冬季制服(長袖裇衫、需要時可穿上深藍色外套)
TANGO大隊 全女班機動部隊
機動部隊是警隊處理大型活動或示威的先頭部隊,當中有一隊為「全女班」,名為TANGO大隊(又稱T大隊),結集了5個港島、東九龍、西九龍、新界北及新界南總區的女性警務人員組成,於1992年成立,當年主要目的是協助處理滯留在港的婦女及兒童越南船民,並護送他們返回越南。現時TANGO大隊主要於大型公眾活動中,2014年的傘運也曾經常出動。
「陀槍師姐」 95年強制槍械訓練
女警早年人工之所以較低,其中一個主要原因為女警不需要佩槍、帶備警棍或手銬,因此一般不用執行「最危險」的任務。在男女警統一編制及薪酬後,部隊也開始思索女警陀槍的重要性。至80年代,警隊認為女警配槍可增強執法能力,故開始着手研究,並於1995年起,強制要求新入職女警接受槍械訓練及配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