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快測系統接假陽呈報 警首次拘3男女 最多呃14日病假
警方首次發現有人利用政府推出的新冠肺炎快速抗原測試申報系統,呈交虛假陽性結果予衞生防護中心,以圖取得隔離令而騙取病假,並於今日(19日)拘捕3人。
被捕人士包括一男兩女(年齡介乎25歲至37歲),其中25歲本地男子報稱任職運輸工,他於上月12日透過有關申報系統上載資料,警方調查顯示他使用父親的身份證相片作呈報,而其呈報的陽性結果相片可在網上找到,並非其本人,惟他並未有領取病假,犯案動機仍待調查。
另一名被捕的37歲本地女子,報稱任職文員,她於上月14日作呈報,提交身份證相片及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相片,最終獲取一天病假,惟警方發現其陽性結果相片為新聞圖片。她呈報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後,曾進行核酸測試,但結果為陰性;其後衞生防護中心要求她再做覆核時,她卻拒絕進行覆核。
至於最後一名被捕的25歲本地女子,亦報稱任職文員,她於上月28日呈報,同樣上載身份證相片及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相片,警方調查顯示該陽性結果屬於其家人,惟她藉此取得14天病假。
政府早前向市民派發快速抗原測試包↓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譚威信在記者會交代案件,指政府早前推出2019冠狀病毒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人士申報系統,以供快速測試陽性結果的市民經系統進行登記,並須上載證明文件,才被視作為有效呈報個案,從而下載有關隔離令或檢疫令。衞生防護中心會以抽樣方式,要求經申報系統平台呈報陽性結果的市民,進行核酸覆檢測試,其間發現懷疑有人刻意提供虛假資料,至今共轉介3宗同類案件予警方,由網罪科統一跟進。
女文員呈報當日可能確診卻上載新聞圖片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於今日(19日)分別在天水圍、旺角及荔景拘捕1名本地男子及2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5歲至37歲),他們涉嫌向衞生署職員提供虛假的2019冠狀毒病快速抗原測試陽性結果,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資料)規例》(第599D章)第3條,「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行動中,警方共檢取3部手提電話。
譚威信表示,資料顯示,被捕的25歲男子及25歲女子沒有確診記錄,而被捕的37歲女子則於上月14日呈報當日可能確診,但她卻上載新聞圖片。3名被捕人士於今日被捕後,接受警方安排進行快速抗原測試,結果都呈陰性。至於被捕人當中,有人使用家人的身份證或陽性結果,會否涉及串謀成份,譚指警方會調查跟進。
根據《規例》,任何人士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屬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同時,被捕人士若利用虛假申報陽性結果而取得病假,亦可能干犯「欺詐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