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長假欣澳107人違限聚口罩令遭票控 44架車食「牛肉乾」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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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警區聯同警察機動部隊駐新界南總區大隊人員,一連四日(15日至18日)在區內多個地點巡邏,提醒市民在復活節長假期期間,要嚴格遵從防疫規例和交通規例。
行動中,警員在欣澳海濱長廊及港鐵欣澳站對出空地,發現36名年齡介乎18至62歲的男女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另外71名年齡介乎24歲至80歲的男女則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警員遂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另外,警方在上述地點就違例停泊的車輛發出共4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表示,為應對當前嚴峻疫情,大嶼山警區會繼續派出軍裝及便裝人員進行相關行動,並會在不作出警告的情況下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警方呼籲市民顧己及人,應繼續嚴格遵守相關規例及應盡量減少社交活動,避免到人多聚集的地方,並應保持適當社交距離及正確佩戴口罩,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根據資料顯示,任何人違反佩戴口罩的法例規定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三級罰款(10,000 元),或可藉繳付定額罰款5,000元,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
而任何人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組織受禁羣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參加受禁羣組聚集的人,可藉繳付定額罰款解除因該罪行而須負的法律責任,罰款金額為5,000元。
上周五復活節長假期首日 欣澳路邊有人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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