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荃灣三棟屋村查案聞煙花聲 拘30歲男子檢爆竹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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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曆新年傳統習俗會燃放煙花爆竹迎新歲,惟在港屬於違法行為,荃灣今凌晨(1日)便有人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被捕。凌晨0時許,荃灣警區軍裝巡邏小隊人員在荃灣三棟屋村處理一宗案件期間,附近傳來燃放煙花的巨響,人員隨即調查燃放煙花源頭,並發現一名30姓葉本地男子管有兩串約22厘米長的爆竹,該男子涉嫌「非法藏有煙花爆竹」被捕。
警方重申,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對市民安全和財產構成危險。根據香港法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第六條,任何人如非法藏有或燃放煙花炮仗,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