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油、咖啡粉、護膚品含受管制四氫大麻酚 警搜多店拘8人涉販毒

撰文:魯嘉裕 陳傲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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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流行大麻提取物大麻二酚(CBD),被廣泛用於食品、咖啡或護膚品等。警方指早前巡查多間店舖,檢走一批報稱含有大麻二酚的產品,經檢驗後發現部分產品含有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四氫大麻酚(THC)成分,包括煙油、咖啡粉、護膚品及唇膏等。6男2女涉嫌「販運危險藥物」被捕,年齡介乎19至41歲,報稱為商舖負責人或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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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調查科署理總警司吳頴詩表示,警方一直關注管有及販運有大麻成品的大麻二酚(CBD)產品,鑑於市面愈來愈多有關產品,雖然CBD非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但由於CBD一般為於大麻類植物中提取,過程有機會一併提取四氫大麻酚(THC),THC受《聯合國毒品公約》嚴管,而據《危險藥物條例》,含有任何濃度THC的物品都是違法,有機會對吸食者造成嚴重傷害。警方於11月進行代號「速音」行動,針對打擊含有THC的CBD產品。

警司陳江明表示,毒品調查科聯同各總區人員,於11月18至25日巡查多區共23間店舖,包括咖啡店、餐廳、飲品店、煙草用品店、性商品店及CBD專賣店,檢取共50多件CBD產品,包括茶包、啤酒、糖果、朱古力、蛋糕、電子煙油、護膚品及保健食品等,經化驗後發現其中3款共5件產品含有THC,包括用可混合飲品食用的油及煙油,另外一款名為Green Roads的咖啡粉,其背面標籤更寫明有含有THC成分。另外16件產品經化驗無THC成分,其餘29件正等候化驗結果。

警方今日(30日)於多區包括荃灣、沙田、大埔、屯門、元朗、觀塘、銅鑼灣及旺角,搜查5間店舖及4間連鎖分銷店,分別位於地舖及工廈單位,拘捕介乎19至41歲的6男2女,報稱為負責人及職員,並檢獲約1500件產品,包括油、咖啡粉、藥丸及唇膏,其主要來源地為美加地區,每件售價約數百至千多元。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另外為阻止涉案含有THC產品流入本港,警方亦於化驗結果後即時與海關分享情報。

被問到如有市民於不知情下購買或服食有關產品,陳江明指會根據證據及案情調查,有關人士經調查後或會無罪。吳頴詩表示,近期有公眾及輿論對CBD產品表關注,因此進行今次行動回應關注,未來警方會不定時購買有關產品作檢驗,並呼籲如市民發現自己購買了有關含有THC成分產品,請與警方聯絡,警方會按個案處理。

總督察葉秀蘭表示,THC有機會對健康做成短期及長期損害,包括上癮、幻覺、智力受損等。(陳傲淇攝)

總督察葉秀蘭表示,於大麻植物中含有多種大麻素,當中最具活性成分為THC及CBD,其中THC有精神活性,有被用作毒品濫用風險,包括上癮及損害身體,屬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的危險藥物。而CBD無精神活性,不屬危險藥物及不受條例管制,惟於提取CBD過程有機會同時提取THC。葉秀蘭呼籲指,THC有機會對健康做成短期及長期損害,包括上癮、幻覺、智力受損、抑鬱、專注力下降及感官扭曲,對年輕人更有機會導致心臟疾病及中風。

葉秀蘭稱有研究指出CBD可放鬆緊張、減輕焦慮、鎮痛,惟亦有意見指功效未有醫學證管會,須進一步研究。另外警方發現有部分CBD產品聲稱有藥用成分,如止痛及醫治暗瘡,葉指出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有CBD藥剷製品被列為第一部毒藥及處方藥物,需由註冊醫生供稱或由藥房由藥劑師監督下據處方銷售。而有關製品需先向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至今香港並無註冊CBD藥劑製品。

警方強調,對所有毒品活動均採取零容忍態度,會繼續進行打擊行動。警方重申,販毒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