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拘洗黑錢集團14人 涉清洗3.8億元 主腦與7被捕人為家人或情侶
警方搗破一個洗黑錢集團,涉嫌於過去一年半利用60個銀行戶口處理逾3.8億元犯罪得益,當中2,500萬元為50宗本地及外地詐騙案的騙款。警方於昨日及今日(22日及23日)搜查洗黑錢集團位於火炭的運作中心及多個地點,拘捕14人,涉嫌串謀洗黑錢罪;當中包括主腦及骨幹成員,主腦及其中7名被捕人士屬家人或情侶關係。行動中,警方檢獲逾37萬現金,以為凍結相關銀行戶口及證券公司逾2,000萬元。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財富調查組總督察鄧凱彤表示,洗黑錢集團運作約一年半,他們招覽家人及其他人,開設個人銀行戶口、空殼公司及公司戶口,用作傀儡戶口,收取在本地或外地詐騙得益,並利用戶口轉賬清洗黑錢。集團利用其中一名骨幹成員於火炭的公司作運作中心,在內操作傀儡戶口。集團操控60個傀儡戶口合共清洗逾3.8億元犯罪得益,犯罪得益清洗過後,會在短時間由骨幹成員在櫃員機提取,或轉賬到證券公司戶口或其他銀行戶口。當中2,500萬元相信為50宗詐騙案的騙款,包括8宗本地及42宗外地案件,涉及電話、電郵、網上情緣及投資騙案等。
警方於昨日及今日展開情報主導、代號「飛絮行動」的拘捕行動,搜查火炭工業中心單位及多處地方,以串謀洗黑錢罪拘捕9男5女本地人(23至56歲),當中3名為骨幹成員,其中1名為主腦,主腦與7名被補人士為家人或情侶關係。警方稱,暫時未發現家人收取報酬,但不排除有報酬,仍須調查。行動中,警方檢獲逾37萬現金、50張銀行卡、電話、電腦及大量銀行文件,凍結相關銀行戶口及證券公司逾2,000萬元。
鄧凱彤指,目前調查所得,最高騙款金額是一宗投資騙案,受害人為一名30歲女文員,她今年2月結識一名居於美國男子,對方聲稱可提供高回報低風險投資活動,受害人交出55萬元後,對方失去聯絡。除了上述50宗詐騙案,其他犯罪得益來源仍待調查,初步可能涉及未報案受害人或其他案件,而犯罪得益存入證券公司後的用途及去向同樣有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