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槍走火|大圍休班警寓所佩槍走火 無人受傷
大圍發生罕見警槍走火事件,今(14日)中午12時25分,一名休班警員在顯徑顯田街8號嘉田苑B座嘉祺閣寓所,據報不小心觸發扳機導致佩槍走火,無人受傷。據了解,涉事為秀茂坪警區的刑事偵緝探員(CID),事發時正更衣上班,在房間裝備佩槍時,意外地將食指觸碰到扳機走火,槍射向地下,彈頭在地板上。警員父母當時身處客廳。警員到場調查逾6小時,至傍晚檢走一箱證物,包括相信屬於涉事警員的佩槍及委任證等。
警方稱,一名隸屬秀茂坪警區的男警務人員在上址將一支佩槍放入槍袋時懷疑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事件中無人受傷。警方重申,警隊就使用裝備有嚴格的規定,案件現正由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
警方回應警槍走火事件時稱,警方會因應行動需要為人員提供不同裝備。警方有嚴格指引規管個人槍械、彈藥或相關裝備的發放、儲存、管理和使用。
據悉總區或以上的刑事偵緝探員,下班後仍可選擇佩槍跟身,但需要申請並遵守一連串守則。
過往本港曾有多宗警槍走火事件,過去5年最少發生9宗,但在警員寓所發生實屬罕見。最近一宗走火事件是今年1月23日,一名隸屬九龍城分區的女輔警,在警署內準備為一支左輪配槍退彈時懷疑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擊中其右腳。
再對上一次是2020年5月15日,柴灣警署內有1名輔警在警署槍房取槍後,檢查期間意外走火,大腿被子彈擊中受傷,送往東區醫院治理,傷勢不重。
▼▼近年另外7宗警槍走火事件▼▼
2018年7月17日:黃竹坑警察學院1名男學警,在室外靶場進行射擊訓練期間,將1支左輪配槍放入槍袋時意外走火,意外發射一發子彈,右大腿中彈受傷。
2017年7月1日:屯門警署1名輔警,為左輪手槍佩槍上彈時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事件中無人受傷。
2017年6月8日:新界南總區警察總部1名女CID(刑事偵緝部),在室內練靶場訓練時,點三八左輪手槍佩槍意外走火,射出1發子彈,幸無傷亡。
2017年3月25日:1名軍裝警員在上水警署的入彈及退彈區檢查裝備時,意外走火,無人受傷。
2017年9月14日:田心警署1名25歲軍裝女警,於入彈及退彈區為左輪手槍佩槍上膛後,將槍放回槍袋時懷疑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子彈傷及右大腿。
2016年9月7日:1名隸屬元朗警區的女警,前往大埔新界北總區警察總部進行射擊訓練期間,手持的左輪手槍佩槍疑意外走火,發射1發子彈,無人受傷。
2016年7月2日:1名隸屬反恐特勤隊的男警,於灣仔警察總部當值時,為1支「Glock-17」半自動曲尺手槍退膛期間,佩槍意外走火,發射1發子彈,無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