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大嶼山搗「大飛」基地檢5艘走私快艇  拘14K走私集團主腦

撰文:邵沛琳 楊嘉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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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3日)早上警方進行反走私行動,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拘捕一名有黑幫「14K」背景的本地男子(58歲),為活躍大嶼山區內走私集團的主腦,警方於大嶼山大蠔灣檢獲5艘走私快艇 (俗稱「大飛」)及10個舷外引擎,市值約400萬港元。警方指,每艘快艇各自裝有兩部300或400匹馬力舷外引擎,而改裝快艇在海上航行速度可超過時速50海里,等於陸上駕駛超過時速80公里。

新界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庾博瀚表示,早前,警方新界南反三合會行動組接獲線報,知悉不法分子為逃避警方及相關部門執法行動,將一批走私快艇匿藏於較為偏僻、隱蔽的海域,以及靠近陸上位置。警方經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個位於香港海域以西、近大嶼山大蠔灣,不法分子於上址一個較隱蔽水域停泊走私快艇。

今早(3日)約11時45分,新界南反三合會行動組聯同新界南衝鋒隊、大嶼山警區軍裝及刑事部人員,突擊搜查該走私船隻停泊位置。當場檢獲5艘快艇,快艇長度約9米至12米、闊度約2.5米,每艘快艇各自裝有2部300或400匹馬力舷外引擎。而改裝快艇在海上航行速度可以超過時速50海里,相等於陸上駕駛超過時速80公里。

警方經過調查,警方以「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罪名,拘捕一名58歲有三合會「14K」背景、姓黃本地男子,他為活躍於大嶼山區內走私集團的主腦。另外他報稱無業、為其中2艘快艇的船主,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而其他船隻的船主疑為集團成員,警方指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據了解,有關船隻登記了大約4至5個月。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第14A條「為走私用途而建造船隻」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禁7年及罰款200萬港元。警方指,會繼續利用跨部門合作平台,致力打擊不法分子走私活動。警方呼籲,如果市民在陸上或海上發現懷疑走私活動,可以即時致電警方作出通報,透過警民合作,攜手打擊走私以及相關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