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隻字未回應聯合國建議公開警武力指引 關注團體斥漠視建議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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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為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適用地區,當中禁止酷刑委員會會就公約在港的執行情況作審議及提出建議,以確保香港據《公約》作防止及制止酷刑的工作。就前年年底聯合國發表報告總結香港狀況並作出的建議,特區政府終提交跟進資料作回應。不過關注本地人權狀況的團體批評政府致聯合國的資料中,只重複現有條文,也漠視聯合國的建議。
雨傘運動結束後,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對香港相關的人權狀況發表觀察報告,當中建議公開警隊使用武力指引、監警會沒有調查權及建議成立獨立監管機構監察紀律部隊和公職人員。
特區政府在事隔超過一年才向委員會回覆,惟跟進資料中對公關警方武力隻字未提,亦未有回應設獨立監管機構。至於對免遣反聲請要有足夠時間讓聲請人出示理據、被捕人可迅速聯繫親友和獲醫療檢查等等;跟進資料僅闡述了政府現時的機制和條例,包括入境署可適當地寬限聲請人的時限、被捕人士可尋求法律支援及在不阻礙司法程序下聯絡一名親友或領事館人員、警署的值日官亦會按要求安排羈留人士接受治療。
民權觀察成員沈偉男指出特區政府的跟進資料未提及任何改善的政策,只是重複現有條例:「報告無正面回應委員會的建議是不理想,也是漠視了聯合國的建議,政府只是不斷重複現有機制。同樣地朝鮮面對人權狀況被批評時也會說自己有機制,但都不能保證機制是全面的。」他又指特區政府本應在上個月初經中國向聯合國委員會提交資料報告,惟報告一直「滯留」於中方,至日前才交到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