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拘旅行社男職員 涉多收2.5萬元燃油附加費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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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捕1名旅行社男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以誤導性遺漏的不良營商手法向旅行團團員徵收燃油附加費,共2.5萬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1間旅行社渉向團員隱瞞燃油附加費已向下調整,並向10名團員每人多收約2,500元。海關人員經調查,拘捕1名54歲男子,案件仍在調查,被捕男子正保釋候查。
海關表示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如果在交易的過程中,遺漏重要或隱藏重要資料,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提醒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而商戶亦必須遵守《條例》的規定。如市民懷疑有人違反規定,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