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走私瀕危龍吐珠、石珊瑚 海關大嶼山截查拘3男 檢182萬元貨

撰文:鄧栢良 馮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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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逢休漁期結束,不少漁船開始出海作業,有走私分子疑趁機利用漁船走私瀕危物種圖利。昨日(19日)海關人員在香港西南海域進行反走私行動,成功截獲一艘漁船,拘捕船上3名男子,並檢獲龍吐珠、石珊瑚及高價值東星斑等物品,總值約18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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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高級督察黃志強指,適逢8月16日正午12時休漁期結束,不少本地漁船會出海作業。海關留意到有不法分子會趁機使用漁船走私,所以海關在8月中下旬,在走私熱點部署大量人力,搜查目標船隻。昨晚9時許,海關人員駕乘兩艘高速截擊艇在大嶼山西南面對出巡邏,其間見到一艘漁船往西邊內地水域方向行駛,惟漁船兩邊有木板圍住,船上並無漁具及漁網,引起人員懷疑。海關人員隨即示警,欲上前截查,但漁船沒有停止,反而繼續往大陸水域行駛。

海關兩艘高速截擊艇馬上追截,最終在海界附近一海里將其截停及強行登船,並在船上發現3名男子,年齡介乎45至64歲。經搜查後發現,船上有67箱約1700條高價值冰鮮東星斑,10箱約400條活龍吐珠及超過4箱超過100袋活體石珊瑚,貨物總值約182萬元。

海關有組織罪案調查科特別調查第二組高級督察黃志強(中)、海關海域突擊及策略規劃組高級督察陳經緯(左)及漁農自然護理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陳翰奇(右)。(馮國良攝)

海關發現走私分子將活龍吐珠及石珊瑚分類分批用細袋存放,袋內會裝水及打入氧氣,然後每4個細袋擺在一發泡膠箱,與冰鮮東星班一同運往內地。海關相信這種包裝收藏手法是為了確保瀕危物種的存活狀態,以保存價值。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海關表示,走私瀕危物種涉及龐大利潤,對犯罪集團相當吸引。而且近年因疫情關係,陸路跨境活動受阻,不法分子轉而利用水路走私。今年截止昨日為止,海關總共破獲49宗海上利用漁船及快艇走私的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14% ;檢獲貨品的總值約3.1億元,比去年同期上升4%。

漁農自然護理署瀕危物種保護主任陳翰奇指,龍吐珠生活在東南亞地區的淡水魚,70年代起被大量捕捉作觀賞用途,加上環境污染等問題,導致野外族群大幅減少。東南亞一帶包括柬埔寨、泰國及馬來西亞,龍吐珠的野外族群近十年更下跌超過9成。1975年,龍吐珠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內,禁止將源自野外族群的龍吐珠個體作國際貿易,以保護野外族群。而石珊瑚則主要用作水族觀賞用途,或加工為飾品及擺設。由於石珊瑚生長緩慢,加上環境破壞等問題,已威脅石珊瑚存活。而石珊瑚已列入《公約》附錄II內。陳翰奇續指,本港不時檢獲瀕危物種, 漁護署會與海關保持高度警覺,以打擊走私瀕危物種貿易。

此外,海關續指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非法進出口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千萬元及監禁十年。而海上走私活動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