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樹奪命工傷|潘焯鴻批涉系統性失誤:支撐腳未伸出 斷口不尋常

撰文: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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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環今晨(18日)發生奪命工業意外,兩名修樹工人登上升降台修剪樹木時,升降台吊臂突然折斷,結果釀一死一傷慘劇。55歲女工曾賽茹被困於升降台及半空,救出送院後不治,另一名46歲姓陳男職員亦肋骨骨折。
中科工程董事總經理、建築工程師潘焯鴻質疑有關工程涉及系統性失誤,他提出多項質疑,包括吊臂車未有完全伸出支重腳撐、涉操作吊臂的工人有否持所需牌照、以及涉事吊臂有否經過非法改裝或維修。康文署表示涉事升降台的最後檢查日期是今年3月20日,它在過去一年並無故障紀錄,並未有經過改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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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一:支重腳撐未完全伸出 路面無足夠指示

潘焯鴻批評政府部門間欠缺互相監察,過往康文署樹木組使用該輛俗稱「搖臂」的吊臂車於路面工作出現意外已非首次,包括被車撞倒、出現故障等。潘指於道路上進行機械工作,需先獲得路政署及警方批准,申請臨時交通管理(TTM),需於約20至30米外開始放置雪糕筒,並需將封路紙及指示牌清楚放置路面,避免搖臂受撞擊發生意外及危害道路使用者。惟從現場圖片所見並無有關設置,另外涉事搖臂的四支重腳撐亦未完全伸出,「無完全伸出已經係犯法」。

質疑二:起重機需有牌照人員操作

潘焯鴻又指搖臂屬起重機,需要有牌照人員操作,而控制台設於升降台上,因此署方需調查及交代意外中,操作吊臂的工人是否有牌照,以及有否第三者於過程中,錯誤指示操作升降台。

質疑三:吊臂齊口折斷不尋常

另外,潘焯鴻指出,由意外現場圖片所見,樹木高度僅約10米,惟涉事搖臂長度達22米,而相中可見吊臂為完全伸長狀態,他質疑當時吊臂完全伸長進行工程,根本毫無需要;而吊臂斷裂的位置為平整,潘指金屬正常不會「齊口」折斷,質疑吊臂可能涉及非法改裝或維修,若曾經經過切割再接駁,則不能用作進行該工程。

康文署:今年3月曾檢查升降台 未有經過改裝

康文署回覆查詢指,涉事升降台的最後檢查日期是今年3月20日,它在過去一年並無故障紀錄,其吊臂並未有經過改裝,事發前亦沒有收到員工反映使用升降台時出現問題。署方指升降台須根據服務合約規定每年進行2次定期檢查,並須每12個月通過及取得工廠及工業經營(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的徹底檢驗結果證明書才可使用。

署方又指在進行樹木修剪前,樹木組的帶隊主管會進行職安健實地視察,以確保各員工的安全。當中包括提醒升降台司機或控制員,檢查並確保機件運作正常;向所有工作人員講解工作流程,確保各人清楚及明白;亦會檢視所有工作人員身體表面狀態是否適宜進行樹木護養工作,並提醒所有工作人員如感身體不適致不能進行樹木工作,應立刻通知主管;以及要求所有工作人員在進行樹木護養工作(包括使用升降台)前,會接受適當訓練、要檢查及佩帶好個人保護裝備及檢查各種工具及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