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女涉新界北區8宗爆竊案被捕 3人同涉藏毒

4男女涉新界北區8宗爆竊案被捕 3人同涉藏毒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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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總區及元朗警區人員於7月20日及21日在區內展開反爆竊行動,人員巡查區內多處地點,共拘捕3男1女,年齡介乎31至76歲,涉嫌與過去7個月在區內發生的8宗爆竊案有關,當中2男1女亦涉嫌藏毒被捕。行動中警方檢獲懷疑早前被盜的夾萬、收銀機、現金約4,000元及一批爆竊工具。

被捕人中一名31歲女子被落案控告兩項爆竊罪及一項藏毒罪,一名50歲男子被落案控告3項爆竊罪,案件已於昨日(2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另外一名39歲男子被落案控告一項爆竊罪,案件將於明日(2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一名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強調,爆竊或企圖爆竊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又呼籲商戶切勿將大量貴重財物存放於店鋪當眼處內,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如市民發現任何形跡可疑人士,請馬上報案。

元朗大橋村村屋爆竊案 警再拘一男已提堂 至今3人落網包括情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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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6日,元朗大橋村一間村屋遇竊,51歲男住戶失約5萬元現金、一隻約值10萬元的手錶及一部約值1萬元的手提電話。警方兩日後(8日)在元朗同樂街以涉嫌「爆竊」拘捕一對分別47歲及41歲情侶。警方今日(21日)表示,上周四(18日)晚約11時,再拘捕另一名47歲男子,他已被控一項「爆竊」罪,案件已於昨日(20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仍在調查中。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

同時,警方呼籲各市民做好防盜措施,包括安裝閉路電視,鎖好門窗及避免存放大量現金或貴重財物。如發現任何形跡可疑人士,請立即報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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