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壹傳媒|壹工會譴責警方嚴重侵犯新聞自由 指同事會繼續報道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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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繼去年8月大舉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後,今(17日)早上,數百警員第二度封鎖蘋果日報大樓,並手持由法庭引用國安法發出的法庭手令,搜查新聞材料,另外行動中有5名蘋果日報高層被捕。根據《蘋果日報》報道,警方進入大樓後,要求公司內記者及清潔工離開工作崗位,有警員翻查記者桌上的文件、及打開記者電腦搜查資料等。
壹傳媒工會發聲明指,搜查令授予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對法庭的決定表示遺憾,認為手令影響公眾對傳媒的信心,令公眾不敢再接受記者採訪或提供新聞材料予記者跟進調查,嚴重削弱傳媒作為第四權的監察角色。

工會於聲明中表示對警方的拘捕行動表示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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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於聲明中表示對警方的拘捕行動表示憤怒,認為警權在《國安法》下膨脹,警方只需單方面聲稱過往報道涉違法,便可「將編採人員視為罪犯、將新聞工作視為犯罪行為、將新聞室當作犯罪現場」,此舉是警方藉《國安法》之名,嚴重侵犯新聞自由。

工會稱,警方於一年內兩次大規模搜查蘋果大樓,今次更阻止員工返回崗位工作,又禁止拍攝搜查的情況,只准許同事停留在5樓飯堂及蘋果大樓以外地方,批評警方做法妨礙記者採訪及影響公眾知情權,工會促警方盡快完成搜查離開大樓,勿再干擾報館運作。工會又指,現時情況雖然惡劣,但所有同事仍會繼續報道,盡力維持報紙如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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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見記者稱,今早6時起,國安處聯同刑事部、機動部隊約500多人於多區進行拘捕行動,主要是針對蘋果日報早前串謀其他人,要求外國一些機構、機關、個別人士對特區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基於上述情況,警方拘捕了4男1女,年齡介乎47至63歲,罪名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人士與蘋果日報有關、或網上業務的董事。據了解,被捕人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

另外,警方根據國安法第43(1)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一發出的法庭手令,該手令的特色是容許警方搜查包括新聞材料的權力,保安局長根據國安法第43條及實施細則附表三作出凍結令,分別凍結了3間公司的資產,包括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LIMITED,共凍結1,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