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紀念館重開第三日 食環署接投訴查牌﹕向違例者執法

撰文:陳傲淇 陳浩然
出版:更新:

今年是六四事件32周年,支聯會上月重開六四紀念館,今(1日)下午有食環署職員上門「查牌」,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會徵詢法律意見後再作回應。食環署指接獲投訴,經調查及取證後,今日向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的人士展開執法程序。

蔡耀昌表示會徵詢法律意見後再作回應 。(陳浩然攝)

上月30日重開的六四紀念館,今午有食環署職員上門「查牌」,在場職員表示下午約2時,有5名食環署職員到位於旺角道的六四紀念館,向其中一位工作人員員登記職員的身份證資料,以及了解紀念館是否需要申請娛樂場所牌照,其後人員再度上門記錄職員資料。有職員表示,由於紀念館不屬於公共場所,歷屆紀念館都沒有申請娛樂場所牌照。

有關紀念館是否需要申請娛樂場所牌照,支聯會秘書蔡耀昌表示會與其他常委討論,徵詢法律意見後再作回應,他說警民關係科今年在紀念館開放前,曾到上址提醒館方須管理排隊人龍,保持距離,避免違反限聚令,今次是為今年首次有食環署職員上門。

食環署回覆近日接獲市民投訴 會展開執法程序

食環署回覆指,近日接獲投訴,在旺⻆道一座商業大廈的一個單位內,未領有所需牌照而經營或使用公眾娛樂場所,因此執行職能。署方經調查及取證後,今日向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條例》)的人士展開執法程序。

署方又指,根據《條例》第4條,任何人如無根據該條例批出的牌照,不得經營或使用任何公眾娛樂場所。而公眾娛樂是指讓公眾入場的任何娛樂,而不論是否收取入場費,須領取牌照的活動包括展覽和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