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開槍|中槍男及女友涉爆竊3間手機店 警拘3同黨檢手機等贓物

撰文:邵沛琳 鄧栢良 余睿菁 魯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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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8日)沙田警員開槍案,46歲中槍男司機仍然危殆。警方經調查後,揭發中槍男司機及其37歲女友為爆竊集團成員,追查後再拘捕該爆竊集團另外3名同黨涉嫌販毒、爆竊及處理贓物,分別報稱為地盤工人,售貨員或無業。警方指集團涉及今年2月至3月3宗爆竊案,共盜去78部智能電話、平版電腦及店舖現金,價值超過33萬元。

中槍男司機及其37歲女友為爆竊集團成員,集團涉及今年2月至3月3宗手機店爆竊案。(余睿菁攝)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徐嘉穎表示,警方過去2個月分別接獲於屯門及上水區3宗同於凌晨發生、犯案手法一致的商舖爆竊案件,賊人主要針對售賣手機的商場店舖。警方調查發現案件屬同一爆竊集團所為,並透過閉路電視發現前日(8日)上午沙田開槍案中涉事私家車與爆竊案有關,並憑閉路電視鎖定男司機、車上女乘客及其同黨。警方當日於車上起出剪鉗,螺絲批及士巴拿等懷疑爆竊工具。兩人已涉嫌爆竊及處理贓物等被捕。據了解,警方發現私家車車門上花紋與相關爆竊案的賊車相同。

警方及後透過情報搜集及分析鎖定兩人同黨,於昨日(9日)下午6時許突擊搜查天水圍天恩邨一單位,拘捕一名46歲姓吳男子及一名40歲姓黃女子,涉嫌爆竊,又發現女被捕人身上藏有9小包共15克懷疑冰毒,她另涉販運危險藥物。警方發現集團已透過地下渠道將贓物變賣折現,今日再拘捕多一名本地男子涉嫌處理贓物,並於其位於元朗的二手電話店起出一批懷疑贓物,包括39部智能電話及6部平板電腦,及約10萬元現金。

徐嘉穎指涉事集團分工精細,成員分別負責探路、看風、爆破和搜掠等,過程中會用工具撬開門口的電閘掣箱或鎖頭及入內犯案,接載逃離的私家車亦套有假牌。5名人被捕人現正被警方扣查,徐嘉穎指警方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警方強調入屋犯法及處理贓物屬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4年,而販毒經定罪可被判罰款500萬及終身監禁。警方又呼籲店舖東主不要將貴重財物放在店內過夜,並謹記啟動門鎖的防盜措施及其他保安設施,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事發前日(8日)上午9時53分,新界南交通隊在吐露港公路近馬料水往沙田方向,以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偵測到一輛銀色本田私家車,行車證過期。交通警上車追截,但司機加速離開,與警員展開追截。本田由吐露港公路起狂飆,途中多次衝燈,甚至逆線行駛,撞及多架車輛,最終於威爾斯親王醫院對開被截停,交通警開槍將司機制服,當時車上載有一名女子及一名手抱女嬰。

警方拘捕車上男女,二人為情侶關係,均有案底,2歲女嬰是他們的女兒。男被捕人45歲姓孔有黑社會背景,報稱任職地盤散工,涉嫌危險駕駛、狂亂駕駛、行車證過期、行車時無有效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藏工具可作非法用途6宗罪被捕。其37歲報稱任職侍應的黃姓女友,則同涉藏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

▼▼車CAM拍攝開槍案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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