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打擊白牌車拘3司機扣3車 $2000日租車抵酒店即拘捕

警放蛇打擊白牌車拘3司機扣3車 $2000日租車抵酒店即拘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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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於今日(20日)在區內進行以情報主導的打擊交通違法行動。人員於網上平台發現有私家車懷疑提供接載服務,遂展開打擊非法私家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俗稱白牌車)的行為。

警方於行動中,共拘捕3名男司機,他們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該3輛私家車則因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被警方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於網上平台租用私家車,共拘捕3名男司機,並扣查3輛私家車。(警方提供)
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於網上平台租用私家車,共拘捕3名男司機,並扣查3輛私家車。(警方提供)

行動中,人員喬裝乘客,首先在一網上平台以350元租用一輛私家車由九龍區前往香港國際機場,並拘捕一名32歲姓蔡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於網上平台租用私家車,共拘捕3名男司機,並扣查3輛私家車。(警方提供)

其後,人員亦於同一網上平台以600元租用一輛私家車由九龍區前往香港國際機場,並拘捕一名33歲姓何本地男司機,涉嫌「駕駛時沒有攜帶駕駛執照」、「沒有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在下午約1時左右,人員喬裝乘客,再次於同一網上平台以2000元租用一輛私家車由九龍區前往紅磡一酒店。據知為日租車輛。警方其後拘捕一名33歲姓張本地男司機,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使用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於網上平台租用私家車,共拘捕3名男司機,並扣查3輛私家車。(警方提供)

警方重申,駕駛人士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不得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由2023年12月22日起,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第二次被定罪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則可處罰款$25,000及監禁12個月。有關車輛亦可被暫時吊銷汽車牌照,初次違例可被吊銷汽車牌照6個月;如同一汽車其後再重犯則可被吊銷汽車牌照12個月,牌照被吊銷期間涉案車輛須移交運輸署保管。

警方亦呼籲,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的車輛因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故市民切勿租用有關車輛,並表明會繼續嚴厲執法打擊相關違例罪行,以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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