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新界北打擊非法電動車 兩日拘8人 馬路人行道單車徑用皆違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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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界北總區人員一連兩日(3月4及5日),在區內展開代號「朝陽(GOLDERNSUN)」行動,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分別在大埔區、上水區、落馬洲區、天水圍區及屯門區,拘捕5男3女(20至62歲),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及「無明顯需要而在行人路上駕駛」。
行動中,警方共檢獲7部電動單車及1部電動滑板車,以作進一步調查;同時,共派發1032張宣傳單張。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