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荃灣上演煙花「匯演」 反黑組拘兩男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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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12日大年初一晚上9時許,荃灣中心附近有人懷疑非法燃放煙花。荃灣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一隊人員經調查後,今日(3日)下午約4時在荃灣區拘捕一名29歲姓鍾本地男子和一名35歲姓王本地男子,涉嫌「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或爆竹對任何人造成損失或危險」。該兩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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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律第228章簡易治罪條例第四(14)條,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或爆竹對任何人造成損失或危險,可被罰款500元或入獄3個月。
消息稱,懷疑有人較早時向荃灣中心部份商戶,收取「利是」、保護費等不遂,故在區內作出搞事行為,包括在荃灣中心的連接天橋上高調放煙花。而於2月底時,有人駕駛一輛平治房車到荃灣中心一期廣州樓對開,將車停在路中心打開車頭蓋扮死火,由下午3時一直停泊至晚上7時半,癱瘓了整個荃灣中心的交通;而3月初時,亦有人駕駛一輛密斗貨車,以同一手法將車擱在荃灣中心通道近大家樂對開的出閘位扮死火。據知是同一幫黑幫人士所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