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首日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捉毒駕 23歲男呈陰性但仍涉藏毒被捕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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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19日)首日採用「快速口腔液測試」打擊毒駕。晚上9時許,新界南交通意外調查隊在沙田車公廟路設置路障,截查一輛可疑私家車期間,在姓林(23歲)男司機身上,檢獲少量懷疑大麻煙,他即場進行快速口腔液測試後,證實為陰性。林男最終涉嫌「藏毒」被捕,正被扣查,交由田心分區人員跟進。

警方於前日(18日)表示,為確保道路安全及提升打擊毒後駕駛的效率,將於昨日開始,使用快速口腔液測試儀器「DrugWipe®6S」,為懷疑毒駕的司機即場進行初步測試,可檢測司機的口腔液是否含有指明毒品,即海洛英、氯胺酮(K仔)、搖頭丸、大麻、可卡因及冰毒。

警員只要提取司機少量的囗腔液作測試,約8至10分鐘後便能得知分析結果。司機如未能通過測試,便須提供血液及/或尿液樣本作化驗,以確定是否毒駕。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拒絕進行快速口腔液測試或毒後駕駛,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監禁3年及取消駕駛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