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西蘭仔駕電動滑板車入將軍澳隧道 網民:過隧道有冇畀錢?
撰文:陳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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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8日)網上流傳多張照片,一名男子懷疑駕駛電動滑板車沿將軍澳隧道公路行駛,被多名駕駛者拍下過程,更有照片拍到電動滑板車進入隧道內行駛,引來大批網民熱議。不少人均質疑電動滑板車男如何支付隧道費,亦有人驚呼行為離譜﹑十分危險。
《香港01》向將軍澳隧道營辦商查詢事件,營辦商發言人回覆指,隧道職員於今日下午2時許發現一部電動滑板車進入往觀塘方向隧道,隨即於數分鐘後在隧道出口將該部電動滑板車截停。職員將該名紐西蘭籍的年輕男子資料記錄後,安排專車將男子及其電動滑板車送回將軍澳。發言人續指,男子當時還未抵達收費站,營辦商考慮報警,現會保留追究權利。
今日網上流傳多張照片,一名男子懷疑在將軍澳隧道公路及隧道內駕駛電動滑板車,被多名駕駛者拍下。圖片所見,男子身穿湖水綠色外套﹑黑色長褲﹑藍色波鞋及揹黃色斜揹袋,配戴深藍色頭盔駕駛一部黑紅色的電動滑板車在公路上奔馳。他前後及左兩旁均有不少大型車輛正在行駛,場面驚險。
根據運輸署資料,電動單車及滑板必須領牌才可於道路行駛。由於法例界定所有電動單車 及電動滑板皆屬電單車,該類車輛不論大小及所用燃料類別,都必須按《道路交通條例》 (第374章) 規定登記及領牌才可於道路上行駛。
而一般電動單車及電動滑板車架皆不符有關領牌法例要求,因而在道路上行駛屬不適宜及不合法。在本港道路上駕駛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單車及滑板均屬違法,即使該等車輛的動力能源沒有啟動。 若駕駛未領牌車輛,初犯者可被判罰最高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