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婦人舒適堡做GYM想退會 被呃350萬現金名錶 警拉27歲男教練
七旬婦欲退健身中心會籍,反遭「小鮮肉」健身教練呃約350萬元!一名72歲婦人於9年前以200萬元購入舒適堡15年健身會籍,去年9月她希望退回套票及會費,卻誤信一名27歲男健身教練可協助退款,並於一個月內交出260萬元現金、4隻約90萬元名錶給對方,健身教練得款後迅速離職,婦人周日(24日)醒覺墮騙案報警。警方追查後昨日(27日)拘捕該名健身教練,案中有其他人協助交接贓物及款項,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消息稱,疑犯與女事主並無感情瓜葛。
消息指,遇騙的72歲女受害人已退休多年,退休前在一間NGO任職文員,而被捕的男教練案發時是在九龍灣舒適堡工作。秀茂坪警區刑事調查偵緝總督察鄔凱寧指,女受害人於2012年以健康為由,於九龍灣一間連鎖健身中心,一次性購買15年會籍及相關健身套票,合共繳付約200萬元。其間老婦曾有使用健身中心服務,至去年她因個人原因,希望申請退回有關套票和會費。
據悉,去年9月,老婦向在健身中心一名27歲男健身教練透露想退會,對方即大獻殷勤表示可協助:「只要你畀一啲金錢我哋,就可以幫你退返所有會費。」老婦信以為真,於一個月內多次向交出260萬元現金作手續費,之後她稱已無存款,騙徒遂帶她到店舖購買4隻共90萬元的名錶,她合共交出約350萬元財物。
男教練得手後迅速離職 據報兩人並無感情瓜葛
老婦不斷付錢卻未能收取退款又聯絡不上教練,始懷疑受騙,並於周日(24日)報警。至昨日,警方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在大埔一名27歲姓陳男子,他仍被警方扣留調查。據了解,騙徒於九龍灣舒適堡任教,歷年來斷續在上址工作,至去年9月他重返該中心任全職健身教練,但一個月後他再離職,不排除他得手後失聯。案中另有人與騙徒交收有關現金及名錶,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悉,遇騙女事主與男教練並無感情瓜葛。至於涉事的九龍灣舒適堡,今日則因應政府防疫措施未有營業。《香港01》正向舒適堡查詢有關事宜。
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物,即屬違法。至於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任何違法的人一定要承擔法律責任,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另外警方呼籲市民提高警覺,市民購買年期較長、金額較大的套票或課程時,應該細心留意當中條款同內容。如對課程及計劃有疑問,應親身向商戶查詢,避免墮入不法分子陷阱,不要輕易將金錢或財物交予他人。如有任何懷疑受騙,應盡快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