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撒粉案|警拘3中大生並通緝另1人 形容學生「暴徒」無恥狡辯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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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本月中發生保安被撒粉案,一名20歲姓曹男子當場被捕,早前被獲准保釋,警方昨(25日)再拘捕3名19至22歲男子,包括中大學生會臨政主席區倬僖,並通緝一名在逃的中大學生。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被捕人因不滿中大自2019年11月起實施的出入管理措施,反對進入校園需要出示學生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安排而犯案,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陳志昌在記者會上罕有地以中大校友身份發言,稱中大非法外之地,又以「暴徒」形容涉案學生,指他們有組織地以近乎黑社會手法欺凌及攻擊校園保安,直斥有學生組織在網上淡化罪行,「將事件講成保安和學生的衝突」,形容是「卑劣嘅暴力行為同無恥嘅狡辯。」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陳志昌(左)以中大校友身份,形容「師弟」有組織地以近乎黑社會手法欺凌及攻擊校園保安,直斥有學生組織把嚴重罪行淡化,「將事件講成保安和學生的衝突,希望為呢班暴徒開脫,我喺呢到,對於呢啲卑劣嘅暴力行為同無恥嘅狡辯,作最嚴厲譴責。」(陳蕾蕾攝)
(中大校園電視提供)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行動)警司陳志昌交代案件時表示,本月11號中午約12時15分,9名「黑衣蒙面暴徒」到港鐵大學站A出口對開廣場的中大保安崗位,將不明的白色粉末潑向保安員,又向保安站投擲雞蛋及推倒鐵馬,其間一名保安員受傷。大學保安員隨即追截涉案人士,成功截獲其中一名20歲姓曹中大男生。

警司籲在逃「兇徒」應盡快自首

陳指,當日由校方報警求助,而案發過程亦被校園閉路電視(CCTV)拍下,所以經調查後能再鎖定4名涉案人。警方於昨(25日)日在沙田、荃灣及粉嶺,以涉嫌「非法集結」及「襲擊他人意圖導致不作出某些作為」再拘3名中大學生,但其中一名目標人物在逃,現正被通緝。陳志昌呼籲,有份參與的「兇徒」應盡快自首,以配合警方調查,「以免關心佢哋嘅人,包括師長、家人、同學,為咗保護佢哋錯誤咁做出某啲行為。」

警方初步調查相信,被捕學生因不滿中大自2019年11月起實施的出入管理措施,反對進入校園需要出示學生證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安排而犯案,故以「襲擊他人意圖導致不作出某些作為」拘捕涉案人士。警方昨日拘捕行動中,撿獲衣物、手機和電腦,並沒有檢獲武器。陳強調,「行兇」過程被校園閉路電視拍攝到,「至於點樣去證明佢哋行兇呢?只要你睇咗CCTV就會睇到。」據香港法例200章25條,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入獄5年。

警司以中大校友身份譴責學生組織淡化罪行

陳志昌在記者會期間更以中大校友身份發言,稱中大非法外之地,形容「師弟」有組織地以近乎黑社會手法欺凌及攻擊校園保安,對事件感到難過及遺憾。又直斥有學生組織把嚴重罪行淡化,「將事件講成保安和學生的衝突,希望為呢班『『暴徒』開脫,我喺呢到,對於呢啲卑劣嘅暴力行為同無恥嘅狡辯,作最嚴厲譴責。」翻查資料,陳志昌於1999年中大生物理學士畢業。

這是警方第二次公開批評及譴責事件,在事發翌日即本月12日,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同樣以作為中大畢業生身份表示,對事件感心痛,又反問本港的大學生何時變成目無法紀,欺凌別人的「暴徒」,指他們不單違背中大「博文約禮」的校訓,甚至「達不到人類基本良知的要求」,又直言「對於我哋好多表現好優秀嘅中大學生蒙羞。」

中大學生會臨時行政委員會昨晚在facebook回應事件,指事件中至少3名中大學生被捕,其中1人為該會臨時行政委員會主席區倬僖,義務律師團隊正作出跟進;文中亦提及警方搜查善衡、和聲、伍宜孫等書院宿舍,會方對警方有關行動表示遺憾,並譴責校方拒絕處理校園保安問題。

▼▼昨晚警到中大搜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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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於本月11日中午,大學站A出口對開廣場的中大保安崗位,有約8名黑衣人推倒鐵欄及向保安員撒白色粉末,其後四散,其中姓曹被捕男子遭保安截獲。消防到場對白色粉末進行檢測,有關粉末呈弱酸性,遇水沒有反應,成分有待進一步檢驗。據中大校園電台表示,事發時數名黑衣人於保安站前高呼「唔洗show證」,呼籲進入中大的同學不用出示學生證,其後該批黑衣人推倒鐵欄。

今次為警方半月內兩度進入中文大學範圍搜證。事件後,警方於事件翌日(12日)下午3時半,於中大保安處人員陪同下,在校園內搜證,曾於祟基教堂及員工餐廳附近調查,了解閉路電視的位置。

▼▼事發當日中大保安崗位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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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案發翌日在校園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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