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命垃圾槽|死者兼職山景清潔工3個月墮槽亡 工友指設計有問題

撰文:鄧栢良 陳諾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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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發生清潔工飛墮垃圾槽的致命工業意外。今日(22日)凌晨約零時17分,警方接獲山景邨景樂樓地下垃圾房員工報案,指發現一名男工人,昏倒於其中1個垃圾桶內,送往醫院搶救終證實不治。
工友表示,死者僅入職約3個月左右,平時工作「好勤力」,並形容垃圾槽設計上有問題,「都危險㗎」。記者透過門縫拍攝到肇事35樓垃圾槽,對照同大廈其他層數設計一樣,均採用正方形的垃圾槽口,每邊約半米。槽口前有一石屎壆位,壆位只到小腿,亦不見有安裝安全帶。

涉事35樓垃圾房早上上鎖,工友表示,死者僅入職約3個月左右,平時工作「好勤力」,並形容垃圾槽設計上有問題。(陳諾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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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記者再次前往現場了解情況,工人仍然如常工作,景樂樓地下垃圾房內已經清理完畢,但35樓的垃圾房卻上了鎖。其中一位清潔工人曾伯表示,男死者僅入職約3個月左右,平時工作「好勤力」。對於有工友因意外身亡,曾伯感到難過,並指垃圾槽位置及膝,形容可能設計上有啲問題,「都危險㗎」。

肇事35樓垃圾槽曝光

景樂樓的垃圾房全部上鎖,記者透過門縫拍攝到肇事35樓垃圾槽,對照同大廈其他層數設計一樣,均採用正方形的垃圾槽口,每邊約半米。槽口前有一石屎壆位,壆位只到小腿,亦不見有安裝安全帶。但槽上貼有告示,提醒工人「嚴禁踏上、跪坐、側身及探頭入垃圾槽斜台」。工權會總幹事蕭倩文早上到山景邨了解事件,引述居民指通常把垃圾放門口或大堂大型垃圾桶內,清潔工通常一日兩次清理,早晚各一次,夜更7時上班,正是死者的更份。垃圾槽石屎及膝,工人需要取起整個垃圾袋推入槽。

當區區議員黃丹晴稱,事發時已有到場了解情況,從工友得知死者為兼職員工。由於外判的清潔公司不時會聘請新人,出現經常換人情況,導致清潔工未必清楚山景邨的垃圾槽運作。另外,黃丹晴透露,約3個月前,山景邨亦有一名生病的清潔工人於工作期間不適暈倒在垃圾桶旁,送院後不治。三個月內發生兩宗奪命工傷,黃丹晴認為涉事清潔公司應審視清潔工的工作安排是否出現問題,他亦指出,區議會復會後,會提出檢視垃圾槽設計及潛在危險。

當區區議員黃丹晴稱,事發時已有到場了解情況,從工友得知死者為兼職員工。(陳諾希攝)

據了解,死者姓關(58歲),為兼職清潔工人,平日負責清理山景邨景樂樓19至35樓的垃圾。事主昨晚(21日)7時上班,並如常到35樓清理垃圾。惟直至晚上10時,保安巡樓時卻發現19至35樓的垃圾尚未清理,於是通知清潔公司的主管了解情況。主管其後安排兩名清潔工到場。當時二人只見35樓的垃圾槽已經打開,卻未見事主蹤影,多次致電事主亦未獲回應。

直到凌晨零時15分,有人終發現事主倒卧在一個綠色垃圾桶內昏迷不醒,於是報警求助,救護員將傷者送往屯門醫院搶救,終證實不治。據知,警方事後翻查閉路電視錄影,發現事主於7時40分乘電梯至35樓後便未有出現,初步相信事件無可疑,並將案件列作「工業意外」處理。

勞工處:已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高度關注有關意外,正調查意外原因。對於意外中有工友身故,勞工處十分難過,並對其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勞工處已向有關僱主及屋邨的物業管理公司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要求該屋邨停止使用垃圾槽運送垃圾,直至他們已採取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恢復使用該等垃圾槽。

勞工處亦會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會依法處理。勞工處呼籲僱主必須提供安全和不會危害健康的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僱員亦須與其僱主合作,遵守所有安全措施及適當使用所提供的個人防護裝備,避免危害自己及他人的工作安全。勞工處亦敦促有關僱主必須履行《僱員補償條例》的補償責任,協助死者家屬辦理工傷補償事宜及密切跟進有關個案。

房署:法團負責管理 房委會已不時提醒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山景邨為「租者置其屋計劃」下出售單位的屋邨,法團已接管屋邨的管理權責,須負責屋邨的管理,維修保養及改善、優化屋邨設施等。發言人指作為其中一個業主,房委會不時提醒租置計劃屋邨的法團及其物業管理公司在執行屋邨清潔工作時,必須確保承辦商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及健康,並建議其參考勞工處及職業安全健康局有關職業安全的資訊。

至於房委會轄下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會與政府部門和業界一直保持溝通,不斷優化樓宇各方面的設計包括垃圾房及其裝備設計,就有類似垃圾槽設計的公共租住屋邨,房委會已於2011年開始進行優化垃圾槽的工程,而相關工程亦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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