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黃國桐等11人涉「協助罪犯」 與12港人潛逃案有關

撰文:黎靜珊 黃偉民 蔡正邦 鄒文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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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今(14日)清晨6時23分在facebook發帖,稱6時10分被國安處人員上門帶走,暫不知到哪間警署,表示會不斷更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今早拘捕黃國桐等11人「協助罪犯」,消息指,與協助12港人潛逃有關。
黃國桐上午被押送至其九龍城福佬村道議員辦事處調查,約個多小時後離開。黃被警員押上車時疾呼:「民主法治人權!唔好放棄!唔好放棄!」上午11時50分左右被帶到沙田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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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14日)早上於多區以「協助罪犯」罪名,拘捕11人(8男3女),年齡介乎18歲至72歲。被捕人士現正被警方扣查。除黃國桐外,活躍於社運的前學聯副秘書長何潔泓在fb發帖指,其母張女士今晨6時許被警察上門拘捕,現身處荃灣警署。另外音樂人霍朗齊fb亦表示於今早在家中被捕, 現身處警署,已聯絡律師跟進。

警方上午10時許押送黃國桐到位於九龍城福佬村道的議員辦事處調查,約個多小時後離開。他被警員押上車時疾呼:「民主法治人權!唔好放棄!唔好放棄!」上午11時50分左右被帶到沙田警署。

據了解, 被捕11人向12名潛逃港人提供金錢資助及偷渡意見,介紹人在陸上接送以及窩藏等。

12名港人去年8月底涉嫌潛逃離境時被廣東海警截獲,深圳鹽田人民法院上月30日就12港人案作出判決,涉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李宇軒等8人偷越邊境罪罪成,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至於廖子文及黃臨福兩名未成年港人,因自願認罪而不獲起訴,兩人同日上午11時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

↓↓12港人潛逃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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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黃國桐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為市民提供免費法律諮詢,並在台北開設餐廳「保護傘」,連結在台灣的香港青年。「保護傘」去年10月16日傳出遭人潑糞的消息,除了用餐區之外,連廚房、餐具也都遍布糞便.台灣警方介入調查,依公然侮辱、傷害及毀損等罪嫌起訴4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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