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搜全港黑工地點 拘4僱主6非法勞工 包括逾期居留12年人士
撰文:陳康智 林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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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今(13日)於全港各區進行代號「劍魚」的反非法勞工行動,拘捕6名懷疑非法勞工及4名涉嫌聘請非法勞工人士。行動中,超過30名人員搜查10多個目標地點,包括茶餐廳、化妝品店、時裝店、貨倉及農莊等,發現懷疑非法勞工正進行工作,遂作出拘捕。
6名懷疑非法勞工,分別為1男5女,年齡介乎24至43歲,當中4名為外籍家庭傭工,1名為12年前已逾期居留人士及1名持「行街紙」人士。4名被捕顧主分別為2男2女,年齡介乎39至63歲,全部為香港居民。
根據《入境條例》,任何人如違反逗留條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2年及罰款5萬元。另外,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不能接受受薪或無薪的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5萬元。僱主若聘請非法勞工同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35萬元。如僱主對有關法例有何疑問,可致電入境處熱線2824 155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