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將軍澳打擊非法駕駛電動車 拘4男檢電動滑板車

撰文:魯嘉裕
出版:更新:

將軍澳警區人員今日(4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拘捕4名年齡介乎19至54歲男子,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領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4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明年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行動中人員亦檢獲4輛電動滑板車。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警方再次呼籲市民遵守相關法例。將軍澳警區亦會繼續在區內執法,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