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大廈零消防設備 唯一自住業主難孭百萬工程費﹕賣樓都唔掂

撰文:鄧栢良 彭愷欣 蔡正邦 楊嘉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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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廣東道唐樓發生7死11傷的奪命火,肇事唐樓樓齡達69年,全幢沒有任何消防設備,事件揭露舊樓消防安全問題嚴重,或有可能成為社區「隱形炸彈」。
距離火場600米以外,上海街有一幢樓齡逾60年的「三無大廈」,據知已收到消防處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惟大廈沒有業主立案法團跟進相關事務,現時大廈嚴重失修,亦沒有任何消防設備。12名業主中有11個疑已經遷出,並將單位改成劏房出租,僅餘一戶業主仍然在單位居住,面對着消防處、屋宇署寄來的信件,業主區先生無奈道:「(加裝)消防系統起碼超過100萬元以上,我賣咗層樓都搞唔掂啦,無理由我一個人去承擔。」

上海街308-310號大廈為「三無大廈」。(鄧栢良攝)

油尖旺舊樓林立,部分屬舊式唐樓設計,隨着樓宇日漸老化,舊樓內部失修情況嚴重,加上樓宇結構問題,不少舊樓沒有消防設備,未能符合《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的標準。

《香港01》記者巡視油尖旺多幢舊樓,發現區內不少舊樓的梯間擺放雜物,大廈既沒有消防喉轆及滅火筒,亦沒有足夠的照明系統,有時僅靠住戶門前的燈膽照明。部分樓宇嚴重失修,牆身剝落,電線更出現損毀及外露情況,環境極不理想。倘若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

「三無大廈」共12伙 11伙疑改成劏房出租

上海街308-310號大廈其中一名業主區先生直言,大廈是典型的「三無大廈」,根本沒有任何消防設施,猶幸多年來未有火警發生,「有火警就大劑啦,正式唔爆一鑊都無人理。」區先生表示,消防處已要求大廈改善消防系統,如安裝消防水缸、消防喉轆及火警鐘等。他坦言願意履行業主的責任,惟工程費用相當昂貴,「消防系統起碼超過100萬元以上,我賣咗層樓都搞唔掂啦,無理由我一個人去承擔,呢啲係大棚人(業主)承擔。」

僅一業主用作自住 難獨力承擔巨額工程費

區先生解釋,大廈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故無人統籌及跟進驗樓及消防系統等問題,以致事情一拖再拖。上海街308-310號大廈於1959年入伙,樓齡61年,大廈共有12個單位。區先生在上址居住超過50年,他指早年仍有若干業主自住,尚有機會可以接觸。惟2000年後其他業主陸續將單位改裝成劏房出租,他指自己是唯一仍然自住的業主。

他續指,其他業主遷出後,劏房租務事宜大多交由中介處理,租客又絕少過問消防問題。區先生無奈指:「租客都唔知會住幾耐,物業又唔係佢㗎嘛,針拮唔到肉就唔知痛。」,他曾嘗試聯絡其他業主商討驗樓及消防工程問題,卻總是徒勞無功。

部分舊樓大廈雖有滅火筒,但已有多年未作檢查。(鄧栢良攝)

政府發信塞滿信箱 惟無人理會

他表示,消防處及屋宇署已多次發信催促業主跟進強制驗樓及改善消防系統等事宜,惟其他業主遷出後似乎再無理會,大批信件堆積在地下信箱,「成疊信寄到樓下信箱,(多到)俾人掃咗,都無人理」。

民政署協助成立法團 12名業主僅1人出席

他指,民政署與消防署曾經舉辦過一些活動,邀請「三無大廈」業主出席,協助業主成立法團,以便跟進屋宇強制驗樓、消防安全等事宜。區先生當時亦專程出席,「結果一幢大廈12個業主,得我一個出席,佢哋都唔去理」。他坦言,作為普通平民,已經無能為力,「政府都搵唔到佢哋啲人(業主)出席,咁我哋點搵?」

未遵從強制驗樓令 接法庭傳票下月上庭

由於大廈未有遵從強制驗樓指示,區先生表示已收到法庭傳票,將於下個月到法庭應訊。他坦言:「應該全幢(業主)都收哂信」,能力範圍內的事情已經做盡,「到時唯有申辯,睇吓個官點判囉」。

油麻地區議員胡穗珊一直跟進區先生的個案。(資料圖片)

記者按上海街308-310號查冊,亦發現屋宇署於2017年援引《建築物條例》,向大廈共12戶業主發出「對建築物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的指示,要求大廈強制驗樓。

區議員助洗樓尋業主

油麻地區議員胡穗珊一直跟進區先生的個案。胡指,該幢大廈未有業主立案法團,即使民政署協助成立法團,但其他業主沒有出席,故始終未能成功。惟大廈已經老化,自2014年起已收到「消防安全指示」,及後於2017年又被屋宇署要求強制驗樓,由於過去多年無法處理問題,所以被屋宇署檢控。胡穗珊表示,下星期會協助區先生再次「洗樓」尋找其他業主,下月亦會到法庭看看其他業主會否現身。

改善消防系統程序繁複 「三無大廈」難成事

消防保安工程從業員協會理事長蔡業堅指,按照第572章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去改善樓宇消防系統,整個程序頗為複雜,有許多手續辦理,例如聘請顧問、公開招標、向屋宇署、消防處或水務署入圖審批等,需時約6至8個月不等,而進行消防改善工程期間,業主或法團亦要與顧問公司持續聯絡。由於「三無大廈」沒有法團及管理公司,業權又分散,一般會選擇「拖得就拖」。但一直拖延始終無法解決問題,反而會有法律後果。

業主應盡向消防處表達意向 以免被檢討

蔡業堅解釋,消防處發出「消防安全指示」後,一般給予一年時間,讓大廈跟進。如大廈沒有任何回覆,消防處會再次發信,勒令大廈在指定時間完成指示,此階段應會給予半年時間,如再沒有回覆,則有機會作出檢控。蔡指,如大廈在限期內向消防處表達意向,至少讓消防處了解業主的意向及進度。

油尖旺不少舊樓的地下位置貼有民政署的宣傳海報,內容指署方會向舊樓提供多種支援服務。(鄧栢良攝)

民政署助成立17個法團 地區計劃處理消防安全指示事宜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回覆指,在2018年7月至2019年9月期間推行地區主導行動計劃 ——「消防安全指示支援服務先導計劃」,之後延長6個月至2020年3月。由2020年4月起正式推出「消防安全指示服務計劃」(計劃),為區內約200幢目標大廈提供消防安全支援服務。計劃暫定推行至2021年9月。計劃為區內30年樓齡或以上的大廈提供支援服務,協助業戶跟進及處理消防安全指示等事宜。

由2018年7月推出至今,有關計劃的人員共出席了216次業主大會及39次管理委員會會議,協助成立了17個法團及協助5個法團進行補選以恢復法團運作。計劃推行期間,民政處派員到大廈進行約200次家訪,以了解業戶對遵辦消防安全指示的意向,並同時招募居民聯絡大使。計劃人員會進一步跟進有意進行消防改善工程的業戶。

油麻地廣東道唐樓發生7死11傷的奪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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