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許智峯及陳志全清晨先後被捕 涉立法會「臭水事件」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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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前立法會議員,清晨先後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捕人士包括朱凱廸、許智峯及「慢必」陳志全。據了解,他們涉及立法會「臭水事件」:即涉嫌與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擲下或潑出發出惡臭的液體有關。
警方指,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6歲至48歲,均為前任立法會議員。被捕罪名為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香港01》正向警方查詢事件。

朱凱迪、陳志全、許智峯facebook發文證實被捕

清晨6時許,多名便衣警務人員抵達八鄉元崗新村,拘捕前立法會議員朱凱迪。消息稱,該批警務人員隸屬港島總區人員。朱凱迪隨後被警員押上警車返署扣查。此外,民主黨許智峯、及「慢必」陳志全,據悉亦同樣於清晨被捕。

陳志全於其社交網站發帖文指,「【最快消息】慢必陳志全約6:50am被警察上門拘捕,因6月4日立法會臭水事件,現在去北角差館。」

許智峯亦於社交網站發文:「許智峯今早被警方上門拘捕,被指他分別於5月28日及6月4日於立法會會議廳及會議室內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以違反權利及特權條例第17C藐視罪及侵害人生罪拘捕。在被捕過程中,警方指許智峯於立法會會議室內在國歌法三讀期間,將帶有臭味的液體潑向地下,指其行為引起騷亂,令到會議中斷或有可能中斷,又指令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煩躁不安,精神受挫。據知,許智峯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

三人曾擲「臭彈」 被行管會追討逾10萬元清潔費

翻查資料,3名前立法會議員,包括人民力量陳志全,民主黨許智峯,以及議會陣線朱凱廸,於今年5月28日審議《國歌法》期間,在會議廳內投擲「臭彈」,早前被行政管理委員會追討清潔費。

立法會秘書處較早時指出,陳志全已透過支票支付相關費用,而朱凱廸及許智峯則已同意,以未發還予他們的工作開支抵銷,期間秘書處會暫緩處理他們的工作開支償還申請,直至他們全數付清拖欠款項。朱凱廸及陳志全合共須繳交約22萬元的費用,當中包括10萬元用作更換及重鋪地氈。陳志全以支票支付11.1萬港元,而朱凱廸及需繳付5.2萬元的許智峯,則以未發還的工作開支抵銷。

立法會於5月28日進行《國歌條例草案》二讀,民主黨議員許智峯走到台前放下腐爛盆栽,導致會議暫停。其後於6月4日續會時,朱凱廸和陳志全投擲有濃烈臭味的有機肥料。

警員向許智峯進行調查。(許智峯FB圖片)

↓↓↓2020年6月4日立法會「臭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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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7名民主派議員被捕 涉5月內會風波

警方近月已拘捕多名泛民議員及議員助理。本月1日,陳志全﹑朱凱廸,3名民主黨議員胡志偉、尹兆堅和黃碧雲、工黨張超雄及工黨主席郭永健,均被警方拘捕。警方指,他們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中妨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案件已於本月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各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

▼▼5月8日內會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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