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麻地奪命火|起火唐樓無消防設備 消防將巡2500幢樓齡60年樓

撰文:朱雅霜 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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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麻地一間尼泊爾餐廳昨(15日)發生火警造成7死11傷,火場為廣東道562號的一幢唐樓,樓齡達69年,2年前曾被屋宇署發出「對建築物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及「對窗戶進行檢驗及修葺的義務」,即被要求強制驗樓、驗窗。
此外,此唐樓亦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所監管,並需要改善消防安全。現時全港共有13,500幢受此條例監管的樓宇,消防處和屋宇署在13年間已完成巡查其中7成,惟起火唐樓尚未進行巡查,故處方未發出「消防安全指示」。據悉,該唐樓走廊沒有任何消防設備,包括滅火筒。
是次火警令舊式唐樓消防安全措施引起關注,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要求消防處及屋宇署進一步加強巡查,相關部門將特別巡查約2,500幢樓齡60年或以上的住用或商住樓宇,目標在年底前完成。

特首林鄭月娥(左)今早8時許到油麻地火警現場視察。(蔡正邦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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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共巡約7成受規管樓宇 涉事樓宇未巡查

《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條例》)在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旨在提升全港於1987 年或以前落成的私人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的防火標準 。現時受《條例》規管的目標樓宇共約13,500幢。屋宇署發言人指,涉事樓宇屬於1951年落成的建築物而受《條例》所監管,並需要改善消防安全。

自《條例》實施以來,消防處和屋宇署分階段對這些目標樓宇展開聯合巡查。截至2020年10月底,兩個部門已經完成巡查9,702幢目標樓宇,並會繼續進行巡查。根據紀錄,消防處和屋宇署尚未向該樓宇展開聯合巡查,故此並未向樓宇的擁有人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

年底前巡查60年樓齡或以上的約2 500幢住用或商住樓宇

消防處及屋宇署將會展開特別巡查行動,目標是在本年年底前完成巡查60年樓齡或以上的約2 500幢住用或商住樓宇(由單一家庭佔用的樓宇除外),特別留意其公用逃生途徑的情況及樓宇有否消防隱患。屋宇署和消防處會根據巡查結果、所搜集到的資料和證據,按照相關法例盡快就違規事項採取適當執法行動,包括向違規者提出檢控,以確保消防及樓宇安全。

另外,消防處將會主動聯絡地區少數族裔人士及有關團體,了解他們的聚會場所,例如進行宗教和文化活動的地點,作出消防安全巡查並教育有關人士正確的消防安全知識,包括如何防止火警發生及於發生火警時應採取的行動等。

機電署﹕沒證據顯示火警由電力事故所造成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表示,接獲消防處通知有關位於油麻地廣東道560至562號的火警事故後,已派員到現場作初步調查。經調查所得,並沒證據顯示火警由電力事故所造成。機電署已確定有關大廈的供電已被電力公司隔離,大廈並沒有即時電力危險。由於大廈的公用及涉及事故單位內的固定電力裝置被燒毀,機電署會根據《電力條例》(第406章)向業主發出改善通知書,要求業主聘用註冊電業承辦商檢查及維修大廈的公用及有關單位內的固定電力裝置,才可回復電力供應。

根據機電署的紀錄,過去一年並沒有接獲涉事大廈有關電力安全投訴。機電署在過去一年並沒有到涉事大廈進行巡視 。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已要求消防處及屋宇署因應今次火災揭示的風險,進一步加強巡查,消除嚴重威脅消防安全的情況,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

她又指,特區政府一向非常重視樓宇消防安全,特別是樓齡高而消防設施未達現今標準的樓宇,一方面希望透過市區重建及樓宇復修,提升樓宇消防安全及改善居民居住環境;另一方面消防處及屋宇署會巡查舊式樓宇,要求業主或佔用人糾正欠妥之處,並提供所需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