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有市民報案指,其停泊於將軍澳康城路一屋苑地下的單車不見了,價值約2000元。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接手調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名目標男子。人員於昨日(3日)在區內進行反罪惡巡邏期間,發現該名52歲姓鄭男子,並起回失物。該名男子涉嫌盜竊被捕,他現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十年,市民不要因為一時貪心而犯案。同時提醒市民,要時刻保持警覺,看管好自己的財物,以防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將軍澳警區特遣隊人員昨日(12日)下午在區內進行反盜竊巡邏期間,在彩明街一停車場地下單車停泊處發現一名男子手推單車,形跡可疑,遂上前截查,調查後,相信該名62歲姓曹男子懷疑盜去該輛單車,遂以涉嫌「盜竊」拘捕他。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交由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62歲姓曹男子涉嫌盜竊被捕。(警方提供)警方強調盜竊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警方會調配軍裝及便裝人員加強巡邏,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並促市民為警方保留並提供記錄儀所拍攝到的罪案影像,以協助偵查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