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私家車疑霸佔傷殘車位 遭人噴上傷殘人士標誌

撰文:陳康智 黃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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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7日)晚上7時許,警方接報九龍城南角道57號一食肆門外,有一輛私家車遭人噴漆油,33歲姓吳男車主的私家車一邊車門被人噴上傷殘人士標誌。現場消息指,涉事私家車停泊在傷殘人士車位,私家車車頭並沒有出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懷疑有人不滿傷殘車位被佔用然後惡意破壞。經初步調查,警列案件作發現車輛損毀,暫未有人被捕。

現場消息指,涉事私家車停泊在傷殘人士車位,私家車車頭並沒有出示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黃廸雯攝)

根據運輸署資料,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的人士可使用傷殘人士專用泊車位,申請人是持有准許駕駛有關車輛的正式駕駛執照、學習駕駛執照或暫准駕駛執照的傷殘人士, 而申請人或其配偶( 如申請人的配偶亦為傷殘人士) 是有關車輛的登記車主。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 第 374 章), 傷殘人士指持有由衞生署署長或醫院管理局所簽署或經他人代其簽署的證明書, 說明該人患有永久性疾病或身體傷殘, 以致步行有相當困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