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聯警方深水埗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 拘13男女
撰文:劉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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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人員聯同警方人員包括深水埗警區、西九龍總區、水警港口分區人員,昨日(8月26日)凌晨開始,在深水埗區內多個地點進行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行動,共拘捕6男6女,年齡介乎29至56歲。
其中5名內地男子、3名內地女子、1名非華裔男子及2名非華裔女子,涉嫌「逾期居留」或「非法入境」被捕。此外,執法人員於荔枝角道一酒店內掃黃時,拘捕一名35歲非華裔女子,她涉嫌「禁止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等」被捕。所有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部分被捕人士由入境事務處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被判罰5萬元及監禁兩年。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者均會被檢控。
警方指,深水埗警區會繼續留意相關情況及收集情報,與其他政府部門從多方面合作,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的執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