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聯合打擊人口販運行動 搗跨境人蛇集團拘包括港主腦共104人

撰文:黎靜珊 鄧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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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警方與入境處聯同廣東省公安廳、海警局和珠海市等執法部門,過去兩個月展開代號「箭雲(Dartshower)」打擊跨境販運人口集團行動,並以涉嫌「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等罪拘捕集團香港主腦、14名骨幹成員、26名助手及63名非法入境者及黑工,合共104人,他們年齡介乎16至65歲,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行動中,警方共扣查17艘快艇、3輛私家車,一批避孕套、潤滑劑及毛巾等,總值900萬元。警方相信已經瓦解一個活躍於中港兩地的販運人口集團,他們安排人蛇來港賣淫,或到地盤、回收場工作,甚至被黑幫招攬犯案。

警方與入境處聯同廣東海警局採取代號「箭雲(DARTSHOWER)打擊販運人口集團行動,並以涉嫌「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等罪拘捕104人。(鄧詠中攝)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二隊總督察溫景亨表示,新界北總區販運人口調查隊自去年成立,一直關注區內販運人口及偷渡情況,中港兩地相關執法部門緊密溝通及情報交流。由於新冠肺炎下出入境管制措施收緊,除以往常見的南亞裔人蛇外,中國籍人士偷渡來港數字亦有增加。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鎖定一個犯罪集團,主腦透過廣東省接頭人利用網上社交平台招募有意來港工作的人士,收取每人5000至15000元人民幣不等人頭費。溫指,集團會在深夜時份,運用裝有三個大馬力摩打的快艇偷運人蛇來港,主要由珠海出發,經水路在港西面海域如東涌、屯門海岸上岸。人蛇來港後會被帶到酒店等藏身點安頓,再經集團安排工作,以地盤、回收場等體力勞動工作為主,或從事非法賣淫。集團亦會物色身材健碩、好勇鬥狠人士,以往一般挑選南亞裔人士,參與黑社會活動。

溫表示,行動中集團主腦、14名骨幹成員、26名助手及63名非法入境者及黑工,合共104人被捕,年齡介乎16至65歲,部分人有三合會背景。他們涉嫌「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和「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等罪被捕。警方相信已經瓦解該個販運人口集團,他們自6月開始運作,安排人蛇來港賣淫,或到地盤、回收場工作,甚至被黑幫招攬犯案。

警方搗破粵港販運人口集團,展示集團運作模式(鄧詠中攝)
接載人蛇的私家車7月21日在赤鱲角附近海岸接載2名偷渡內地女子,逃避追截往九龍方向駛去,警方一直追到油麻地柯士甸道將私家車截停,拘捕1名本地男子及車內2名內地女子。(鄧詠中攝)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販運人口調查隊高級督察廖秉科表示,自7月7日起至8月24日,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聯同水警總區、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和入境處採取執法行動,首先在7月21日及23日,探員在東涌一帶埋伏,以涉嫌「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拘捕2名集團骨幹成員。他們為本地男子(33至41歲),當時接應6名剛上岸的人蛇,已被落案起訴。另外截獲一部接載人蛇的私家車,7月21日他們在赤鱲角附近海岸接載2名偷渡內地女子,逃避追截往九龍方向駛去,警方一直追到油麻地柯士甸道將私家車截停,拘捕1名本地男子及車內2名內地女子。

針對相關賣淫活動,警方8月以放蛇形式,在屯門區一間酒店拘捕3名非法入境或逾期居留的女子;另外以「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維生」拘捕4男(26至41歲),他們涉嫌控制非法入境女性在酒店非法賣淫。警方相信集團主腦是38歲姓鄧有三合會背景香港男子,他昨日被捕。

香港警方海陸兩路打擊人口販運

水警總區刑事部(行政及支援)總督察潘以靖講解海上執法行動,8月21日新界北總區刑事部、水警總區刑事部、水警小艇分區、水警西分區聯同香港入境處、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廣東海警和珠海市出入境管理支隊,採取反偷渡行動。執法人員在屯門沿海一帶埋伏,水警小艇發現一艘無着燈的可疑快艇,靠近龍鼓灘一帶。水警小艇亮起藍燈駛近快艇示意它停船,但快艇無視停船指示,反而急速改變方向逃走。水警最終在發電廠截獲快艇,當時快艇上載有19人,包括一名駕駛快艇的內地男子、兩名香港男子、8男8女內地人,但僅得5件救生衣。

船上人士分別被警方以「拒絕停航」、「危害他人海上安全」、「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及「非法入境」罪名拘捕。

廖秉科補充廣東海警局相關執法行動,7月29日凌晨廣東海警局在近香港海域截獲11艘可疑快艇,並拘捕船上26名內地船員,經調查快艇均經改裝、裝有大馬力摩打,相信被捕人與船隻都是與涉案集團有關。

另外8月初廣東海警局偵破兩宗海上偷渡案,截獲一部運載人蛇由香港駛入珠海海域的快艇,以及兩部接應車輛,拘捕5名骨幹成員,其中兩名香港男子負責駕駛快艇,另外拘捕30名越南及中國籍非法入境者。

警方稱,被捕60名男子和44名女子分別涉嫌「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協助及教唆非法入境者」、「非法入境」、「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危害他人海上安全」、「拒絕停航」及「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等罪名被捕。
經進一步調查後,3名年齡分別為32、33及41歲的本地男子,已各被暫控一項「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案件已分別於7月23日、7月24日及8月24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名內地女子,年齡介乎30至36歲,已各被控以一項「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或「違反逗留條件」,案件已於8月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男女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非法入境者則已轉交入境事務處跟進。

警方重申,偷運非法入境者及非法入境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干犯「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而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會被判監禁14年。

警方會繼續與香港及內地相關執法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及交換情報,打擊跨境偷運非法入境者犯罪集團,以維護公眾對治安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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